Re: [FB] 聽障人權鬥士Jean-xuan Lu

作者: B123 (FAY)   2017-05-20 08:06:18
坦白而言
其實某些激進的XX族群自己是最歧視自己的人呀
因為需要有問題才搏版面、才能夠做為行動號召,
簡單來講這些東西就是「養分」嘛,講一講做為政策就能成為「政績」歡喜收割
完全不懂執行端要處理這些「政策」是多麼的艱難
努力消化「政績」處理完又怪你之前怎沒認真處理
所以不是大家歧視誰
他們就是自甘為受害者~才能夠發聲
而現在推動身障的主要政策以及教育都是以「融合」為主要號召
讓身障者如何適當的社會、跟環境建立融合關係
然而我看不到這位同學以「融合」為利基點、思考點
融合是雙方性的,身障者適應環境、環境適應身障者
但是該生卻是單方希望以優待性的方式、增加一方負擔為主要考量
單方的優待性是以增加資方的成本
但坦白而言,成本很多時候都由加盟者自行吸收,而加盟者很多其實賺的也不多...
而不顧另一方在勞動環境、勞動密度以及成本上都會增加不少的負荷
長久下來必然會自食惡果
而最大傷害的只是那些曾經給予恩惠的資方以及身障團體而已
因為問題發生的初心是給身障者一個工作機會,而非惡意的壓榨身障者
坦白而言就連一般勞動者都蠻多時候都會被退貨了,身障者為何不行
如果這個初心是問題的根源,那麼大家寧願排除它
※ 引述《qize1428 (倫)》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
: 不畏權威站出來指控茶湯會歧視的Jean-xuan Lu
: 火熱執行「茶湯會友善身心障礙職員行動方案」中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TAIDA.MIKE?fref=ts
: FB內容:
: 【茶湯會友善身心障礙職員行動方案進度】
: 05/15跟茶湯會公司第一次協談,由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陪同,我個人提出很荒謬
: 的提案那就是「要求茶湯會增設加盟條款」,而那個加盟條款方案我當初強硬要求,每個
: 分店都至少一名身心障礙職員,因為在強迫聘僱身心障礙者同時,也代表資方必須在環境
: 設備與主管教育方面做改進。
: 但可想而知,這個跨世代的方案被提出,立刻被總公司三個主管(營運、人資) 當場瞠目
: 結舌,他們直說這真的實在是太難以達成的目標。雖然我單方面認為這並不是難事,有很
: 多配套方法都可以給他們設計。但當天最後結論是,交給總公司回去研議再研議(可能太
: 訝異我協商,是要他們多出這個制度,而不是單純的要錢xD)
: 明天05/20就是我跟總公司的第二次碰面,他們這次會帶著屬於他們深思熟慮過的方案來
: 找我指教。這次則邀請中華民國聾人協會協談對話。我個人主要期待的有三:
: (1)在後續的加盟條款,必須確保店面設備符合無障礙化指標,此指標規格由我方障礙社
: 團群集體檢視。
: (2)聘僱身心障礙者的加盟店,應由總公司創建企業內部的敘獎機制,鼓勵分店進行相關
: 人才徵選與培育,達成台灣社會就業職場環境,友善身心障礙職員的最終目的。
: (3)加強企業主管的宣導教育,去告訴各個主管階層可以申請「職務再設計」的職業重建
: 環節,而且嚴正告訴如果拒絕障礙者提出申請,將違反勞動單位的「就業歧視」條款
: ,而企業表示負責,應對相關違逆有所懲處規章。
: 期待明天05/20與茶湯會總公會的第二次會談,我們在這起事件之外(朱老闆零雜瑣碎的司
: 法風波),都可以藉此重新呼籲大眾關注身心障礙者,在這社會就業艱難的處境。其實從
: 事身心障礙議題的我行跡多年,始終發現難以突破倡權倡議的同溫層,如同我今早公開分
: 享的那部This is water的影片,都是我想跟台灣社會進行的翻轉教育。
作者: LVT (妳好就好)   2017-05-20 08:13:00
所以說有些人的想法作法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問題
作者: Riya520 (GO!!!!!!)   2017-05-20 08:16:00
他根本不是想解決問題, 是利用製造事件來打響自己名聲
作者: me410 (aaaaa)   2017-05-20 08:19:00
所以說看到某些人幫他以及某協會發聲就覺得很噁心.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20 08:19:00
某族群意外嗎? 整天罵歧視卻搞文字獄
作者: Riya520 (GO!!!!!!)   2017-05-20 08:20:00
他有計畫逐步升級自己的衝突對抗, 一開始只是哭哭被資方欺負, 接著升級成歧視身心障礙群體, 再升級號召群眾施壓這種操作手法的第一步, 是要引起社會的同情, 所以要先找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5-20 08:26:00
愛造謠的同性戀害慘身障族群 真是機掰的垃圾
作者: Riya520 (GO!!!!!!)   2017-05-20 08:26:00
個資方(財團/大公司), 然後加個欺負身心障礙的指控成功引起社會的關注後, 接著號召群眾提出要求(真正的目的
作者: mis1114   2017-05-20 08:32:00
開始相信老闆說法
作者: me410 (aaaaa)   2017-05-20 08:45:00
以後公司看到身障履歷表一律無視,這樣有比較好嗎?
作者: acxsport (Andrew_)   2017-05-20 09:22:00
實在厭惡那傢伙高調踐踏他人又洋洋得意自己是在為人權奮鬥的噁爛嘴臉,許多身損人士都現身勸說適得其反了,依舊狂妄、囂張、我行我素的難道就是他的正義?終究會自食惡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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