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蝦味先案檢調訊問 洪宗喜一度痛哭稱管理不善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地檢署偵辦大寮區裕榮食品使用過期添加物製作蝦味先零食,涉嫌詐欺、食品安全法
,檢方19日發動第二波搜索,前往公司與負責人洪宗喜住處搜索查扣資料,釐清相關製造
、原物料程序過程,相關人員負責工作,檢方發現,該公司在對原物料管理不善,使用過
期原料就是不對,昨晚傳訊負責人洪宗喜等8人到案,洪宗喜凌晨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出海,公司財務經理謝男、大寮廠長蘇男各30萬交保。
洪宗喜在檢調訊問時,一度哽咽痛哭說,年紀大了,經營管理時有疏忽,導致員工誤用過
期原料,公司做出這種事情很後悔,對社會大眾抱歉;至於使用過期原料稱不知情,移送
雄檢複訊,洪宗喜面對媒體詢問,低調說「都說過了」。
檢方傳訊公司相關人員,都否認有任何人指使使用過期原料,檢方懷疑,公司在原物料管
理不善;檢調昨除傳訊負責人洪宗喜到案後,也傳喚公司總經理洪的兒子洪俊良、副總經
理洪的女兒洪佳玲,與剛任職不久廖姓副廠長。檢方認為,洪的兒女,分別在大陸、國外
負責海外據點業務,對公司內部管理較不清楚,公司相關會議記錄也都沒兩人簽名與會,
訊問後請回;廖姓副廠長因剛任職不久,訊問後也請回。
另外傳訊被告財務經理謝男、大寮廠蘇廠長,兩人因為採購業務相關,各交保30萬元,倉
儲管理王男、陳男,以證人身份訊問後均請回。
檢察官說,蝦味先是台灣每個人兒時記憶,身為食品公司卻沒有善盡管理責任,對食物製
造、保存期、原物料來源等相關資訊,都應比一般消費者要更清楚才對,但卻未善盡責任
把關,使用過期原物料。
檢方除依涉嫌詐欺罪嫌,也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2項,使用過期原料危害人體
健康之虞方向偵辦,檢方將查扣的原物料請衛生局送驗,全案仍持續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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