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生物老師性侵男學生 辯:沒考慮到未滿16歲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32歲何姓生物代課老師,2014年4月因男學生(案發時15歲)準備參加國中會考
,透過臉書向他請教,因此多次相約在何家討論功課。2014年6月8日晚上8 時許,男學生
到何家向他請益升上高中後如何準備功課後,竟邀男學生共浴,還對男學生口交。事後男
學生家長獲悉後提告,他竟稱:「我那時候直覺他未滿18歲,沒有考慮到他未滿16歲!」
事後,何男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及家長達成和解,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罹患思覺失
調症等情,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
付保護管束。(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20/1122543/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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