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中有人護航,說留職停薪、不算年資有什麼好酸的?
有沒有算年資我不曉得,請瞭解的人出來說明一下吧
但是寒暑假復職、進修一年半就既有薪水又有年資了吧
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會有進修這種制度,每位老師本來都應該進修
不過應該在寒暑假期間進修,而不是特地請假跑去進修
也不是看你的意願要不要進修,而是一定要進修
這樣教學品質才會好,否則一千零一招教到退休是在霸陵學生嗎?
寒暑假進修時間就跟一般上班族一樣,老師不要抗議
身為老師沒有學習進取的心,怎麼可能引導學生學習進取呢?
如此,這兩位請7~10年育嬰假的老師至少要去進修
否則請這麼久的假,早就全部忘光光了,還教個屁啊
不過就算用現行體制,也應該叫他們去教暑期輔導才對
怎麼會讓他們無所事事,假裝復職,其實還是在家裡沒事幹
※ 引述《goipait (GoG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老師請假7年 新校長沒見過
: 3.完整新聞內文:
: 老師請假7年 新校長沒見過
: 2017-05-21 02:00
: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少子化問題嚴重,但在勞動權益申訴案件中,懷孕歧視及育嬰留職停薪遭受不利待遇申訴案件仍多,新北市一所高中,2名女老師因連續生育2胎都請育嬰假,留職停薪長達6、7年,引起自稱同校的老師不滿,質疑請假時間過長,影響其他老師權益;但校長認為,年輕老師生兒育女,依法合理請假,尊重決定。
: 在高中任教的2名女老師,被質疑用育嬰、生病等理由請假逾10年,期間都未曾出現在學校,讓校方必須不斷找代課老師,代課老師又良莠不齊,同事們也必須分擔他們的工作,讓大家覺得有失公平;連到任3年的校長也表示,沒有見過2名老師,也不能提供個資,因此無法取得老師回應。
: 根據學校人事資料,2名老師中,請假最早溯及99年,請假時間為6至7年,並非10餘年;A老師分別在99年7月、102年5月生子,期間一度復職、進休1年半,育嬰假在105年期滿後,再請侍親假至明年1月31日;B老師則是分別在在100年9月、103年9月產子,期間曾在103年暑假復職2個月,9月生第二胎後,再請育嬰假至今年7月1日。
: 校長表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受雇者任滿6個月以上,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2年育嬰假;留停期間最長可領6個月津貼;另依據「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教育人員養育3足歲以上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申請為限,服務學校機關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侍親假依同法,得考量業務或校務運作狀況依權責核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74069
: 5.備註:
: 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