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聽障者告白:社會有欠身心障礙者權益嗎?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7-05-22 12:55:02
※ 引述《Aceweili (我愛西宮)》之銘言:
: 來源:蘋果論壇
: 新聞標題:聽障者告白:社會有欠身心障礙者權益嗎?
: 這幾天下來,社會新聞「飲料業者惡意解僱歧視聽障生案」是相當震撼社會族群結構。不
: 乏暴露出社會大眾普遍對於身心障礙族群的不了解,以及刻板印象。也讓社會福利制度開
: 始受到質疑是否為結構中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亦或為富裕階級對於弱勢族群的施捨?還是
: 公民先天俱有的人人平等權利。
: 本人是後天性喪失聽力,重度聽覺障礙者。幸運的是可配戴助聽器來口語溝通,也跟一般
: 人無異,差別在於耳朵掛了好幾萬元的助聽器,及腔調類似外國人的中文發音。透過身心
: 障礙視角來看待這件事,我是支持盧生爭取自己權益並為身心障礙族群發聲,可是後續用
: 了錯誤方法和大量個人偏激負面情緒,讓原本同情弱勢族群的民眾反而厭惡並模糊原本訴
: 求焦點,我只能說這是失敗的社會訴求經驗。
: 原本社會福利宗旨是提供差別待遇,讓政府應向弱勢群體或經濟有困難者提供,以確保其
: 生活質素、生存及發展機會等措施,以對社會整體有利並翻轉原本階級垂直向上發展。而
: 政府立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出發點是為了讓身心障礙者能夠與正常人同一個公平
: 的競爭環境並維護人人平等的高貴精神,而不是得到超越一般人幾倍的優勢,這反而不公
: 平。
: 主要是社會對於聽覺障礙者有刻板印象問題,以為聽障要大聲喊才聽得懂,但不代表光大
: 聲喊就可以了。因為我們聽得到,不代表可以聽清楚內容。要模擬一下的話,就有點像枕
: 頭蒙耳朵或戴耳塞一樣,聽得到但很難判別出內容,所以我們都會需要唇語來達到協助判
: 讀訊息,當然透過後天訓練可以聽得意思。可是我們也是需要習慣,每一個人講話方式和
: 腔調都不同,有些人急促或平緩、大聲或小聲、高音或低沉聲音都會影響我們的聽到判讀
: 內容。像「課程」名詞,有些聽障者會聽成「停車」,這例子繁不備載。我說當事者盧生
: 好了,他狀況是聽障組群中少數跟正常人行為無異的身心障礙者。雇主也跟社會大眾一樣
: 普遍誤解聽障者,以為聽手機就能聽電話,殊而不知安靜環境和輔助才能協助聽障者精確
: 聽懂意思。
: 身心障礙先天的艱困環境也讓自己更容易遭受到社會不公和同儕霸凌,會讓心理出現自卑
: 感並反應激烈。當然這是指少數人心理,認識的多數身心障礙者都是想法與行為跟正常人
: 無異,勝任當老師和公職等任任何職位。前提是放對合適職位,而不是放錯職位。但筆者
: 想說是不代表每一位身心障礙者都是這麼一面,也有很多能融入社會的身心障礙。他們共
: 同點都是勇於接受自己不足並盡力思考有何優勢可以彌補,而不是整天把歧視掛在嘴邊並
: 把身心障礙當成免死金牌,把自我放棄打成弱勢。許多身心障礙都能開朗面對現實,盡力
: 在社會生存。
: 筆者坦然講,這件事情對於民間企業有負面影響不是不可能。也造就大量負面印象加深,
: 讓企業寧可被罰鍰也要雇用正常人,省得麻煩。怕身心障礙者無法符合要求,結果又因社
: 會論理壓力無法解僱,造成成本增加。這件事情而抹殺了一些身心障礙的努力,政府應該
: 從根本開始,協助企業瞭解身心障礙需求,並建構友善就職環境。而且需要修法從原本不
: 僱用身心障礙的罰鍰增進輔導流程。因為企業一旦錄取身心障礙人士,輕則要改變工作環
: 境、重則要改變工作流程。倒不如輔導如何了解身心障礙需求,這件事情只能說錯失原本
: 可以藉由社會重視而獲得友善的就業環境,反而造成勞資雙方兩敗俱傷。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522/1123407/%E8%8
: 1%
: __________________
: 想說初次投報社,挑戰了最難的蘋果論壇
: 結果投稿隔天被來信告知採用,這是蠻意外的,但這些過程中也學到不少。
: 自己所寫的標題不一定是新聞媒體想要的,
: 他們要的是聳動煽情標題來吸引社會大眾來閱讀。
: 原本標題是「社會是否欠虧身心障礙權益的告白」被改成農場標題,原意標題是探討族群
: 並探討社會诶..WTF
: 看到出來的標題和圖片時,的確臉上充滿無言表情
: 新聞媒體不一定是絕對,重要的是大眾是否有閱讀媒體反思能力
: 但有相反的聲音也是好的,只有一種聲音是很可怕的。
首先
感謝你參考我那篇文章 這是我的榮幸
其次
新聞標題用疑問句比較吸引人
例如
火鍋人是否真的很帥
這樣較能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回到議題
政府 不 公務員多半就是這樣
罰錢了事
中大型企業也省得多花時間改進
即便有心的企業頂多就是請人來做清潔工
好一點的就是辦公室的文書收發倒茶水之類不痛不癢的工作
台灣對身心障礙人士的支持 不可諱言 一直都是新聞炒熱了 才改兩下
從二三十年前的無障礙設施 融合教育
到現在 這個自以為是的狂妄份子想用這種情況逼迫企業改善聘僱狀況
一直以來
不會缺乏運動鬥士

真心改善所有的流程的還是默默耕耘的其他人
就如同我先前講過
已經唸到高等文憑的身心障礙人士 如果要幫助多數甚至全部的人
他應該做的不是情緒失控的吶喊
畢竟路上更多比他更慘更沒有希望的人
他應該要做的事 去了解如何讓企業體在改善工作環境與改進工作流程上有一定的範例和準則編製
這種事 說真的 不是你唸到職能治療就會做到 也不是你參加課綱編審就知道怎樣做
(我大學專注在系統化教學設計,對課綱與課程編製略知一二)
他應該要做的就是這樣
找到真心願意為身心障礙人士開放工作機會的企業(就我所知 這早有數家中小企業做到)
結合有教學設計經驗的人資人員(師大人資所就有可能做到)
與現場工作人員
在工作環境與流程改善上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簡言之
為何多數企業不做 剔除完全無心的公司
更多是因為缺少可諮詢的專業資訊(當然我相信很多協助身心障礙人士的協會也有不少在促進改善)
企業主管當然只好選擇罰錢了事
你要別人幫忙 也要先說清楚 要人怎樣做啊
在那邊哭哭鬧鬧
啊母丟就熬
喊口號 幹 是想選議員嗎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7-05-22 13:01:00
其實我覺得政府對於身障聘僱的公司應該給予主動支持與獎勵。例如當公司想要聘僱身障者時先政府機關報備,然後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05-22 13:02:00
獎勵不夠誘人企業最好會鳥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7-05-22 13:03:00
由政府來主動協助企業改善評估工作環境幫助身障者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7-05-22 13:04:00
減稅是可行的 但如果重點放在罰錢或減稅 只會繼續請身心障礙人士來做清潔工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7-05-22 13:05:00
一同設定評核標準,來看此人是否適合此職缺,政府與企業認為不適合就再見,以保障企業運作正常而不是像現在好像施捨、或是侵害一般人就業的感覺政府口頭說說,但是看到這種雷包企業又怕的要死。最後還不是害得企業只能選擇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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