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立大學博士找男國中生口交 法官認素行

作者: 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   2017-05-22 14:20:35
※ 引述《IbakaBlock (肛甲集團首腦)》之銘言:
: 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國立大學博士找男國中生口交 法官認素行好判緩刑
: 2017-05-21 21:10
: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 吳男是北部某知名國立大學畢業博士,曾在大學擔任講師,目前在中部某財團法人醫學

: 金會任職,他被檢警查出,涉嫌在去年6月間,登入網路聊天室後,與一名年僅14歲的

: 中男學生,相約性交易,兩人約定台中市北屯區某公園公廁內交易,國中生幫吳口交後

: 吳手淫,吳付出酬金1500元;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吳坦承犯行,且素行良好,已與家屬達

: 和解,依違反兒少性交易罪嫌,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並支付國庫10萬元罰金。
: 30多歲吳姓男子,曾出國參與多場論文研討會,也是北部某知名國立大學畢業博士,他

: 嫌在去年6月13日晚間9時許,透過網路登入「UT聊天室」,與暱稱為「167/51/16/不分

: 錢」的14歲國中男學生,約定以1500元性交易。全案經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偵辦後,

: 送台中地檢署,全案依違反兒少性交易罪嫌起訴。
: 吳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吳男是國立大學畢業博士,在基金會任職,過

: 無前科,雖為滿足一己性欲,與少年性交,對少年造成負面影響,行為可議,但吳犯後

: 度良好,與家屬調解期間,當場向少年父親道歉認錯,也與家屬達成調解。
: 法官認為,吳男一時失慮犯行,審理過程中,吳顯然有所悔悟,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

: 教訓後,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且少年父親也同意法院給予緩刑,全案依違反

: 少性交易罪嫌,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並向國庫支付10萬元罰金,緩刑期間責付保護

: 訴,全案仍可上訴。
: 原文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76649
: 備註:又是某族群,好噁心哦不意外 o'_'o
真心覺得台灣媒體很可憐
不管是聯合
還是東森 旗下的廢文雲也差不多
為了騙點閱率用一些聳動的標題
講重點
未成年合意性交
判緩刑本來就常有的事
而且雙方也達成共識
被害方家屬都不追究了
甚至還放棄民事求償的權利
公權力也沒有特別介入的必要
緩刑罰錢了事 還要需要抓去關嗎?
吃麵都沒說燙了 你在旁邊喊燒
怎麼會是因為對方學歷好
才會認為可以判緩刑呢?
然後臉書新聞粉專底下留言一定會有智障中年人在那邊說
法官怎樣怎樣
如果是法官兒子的話怎樣怎樣
人民對司法不信任 媒體自己也要負很大責任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5-22 14:27:00
鼓勵甲甲認真念書對社會做出貢獻不好ㄇ?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5-22 14:37:00
如果和未成年性交是公訴罪不管有沒有和解都是要判刑的...你又不是沒聽過被自願被河蟹...更何況這還是未成年賣春..以後只要未成年賣春都能比照嗎?...臺灣雛妓合法了嗎?...這個男國中生就是雛妓...嫖雛妓只要對方和解就沒事?...只要學歷好在基金會做善事就能嫖雛妓?...
作者: drigo   2017-05-22 14:42:00
不用大驚小怪, 現在國中生都會幹砲了, 有些大人還活在30年前, 以為現在國中生還會牽牽小手就害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