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7-05-22 16:56:27出發點立意良善,但是過程跟結果卻是邪惡.
標準的公務員做事方式.
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們的政府常常這樣做很多錯事.
更不用舉例那個該死白癡低能兒做的22K政策.
原本街頭藝人執照應該是類似汽機車行照,方便管理.
不然隨便一個人拿著碗,寫著奉旨乞討,
你怎麼知道他是街頭藝人還是乞丐?
發照就是鴿子出來查水表時,
才能知道你是藝人還是乞丐.
結果發照過程其實只要申請就讓它過就好,
但又找來甲乙丙丁當裁判,
甲乙丙丁發現自己能決定給誰生與死,
就把自己當成神.
這就是政府低能的地方.
他們從沒想過,要不要給這些藝人錢的,
不是那幾個裁判甲乙丙丁,而是在街頭路過的千千萬萬個路人.
柯文哲最大問題點就是,他想很多東西去做去實驗,
但問題做的人還是那些公務員,
從廢物馬到二世子時代就存在的人,
他們心態永遠不會改變,事情怎麼可能會做好?
你看看阿扁當年一當北市長,就先噹這些公務員,
那時台北改變有多大!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7-05-22 17:06:00
很多街頭藝人是需要收入的呀,不是都年輕人在追夢唱歌如果真的只要曝光度那真的像前面還不懂得去開實況好了你要賣造型商品的街頭藝人開實況團購嗎XD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7-05-22 17:24:00
各縣市都有街頭藝人考試 各人和團體,沒有證照就不能在那個縣市申請表演各縣市的街頭藝人也可以刊登在各縣市的街頭藝人協會文化局等等讓需要聘請的人觀看如果是公司行號之類的不需街頭藝人自己申請場地的活動其實也不需要當地的證照也能接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