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l1129 (腐腐)》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 1.勞基法目前規定,休息日 加班 0~4小時以4小時計算、4~8小時以8小時計算、
: 8~12小時以12小時計算。
: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為:依照實際的加班時數 來給付加班費用
: 譬如說如果是加班1個小時,依照目前規定,老闆應給付4小時加班費
: 但修法後變成只能領1個小時的加班費
這點有什麼不對 做一個小時 老闆付一個小時的錢呀
哪有做一小時 老闆付四小時的錢的道理??
你自己是老闆的話覺得合理嗎?
如果你們覺得這樣合理,那反過來說,做四小時 老闆只給一小時不也合理
9.2完全不講理嘛 顏色對了就大肆炒作
我實在不知道做一小時就給一小時的錢
到底有什麼問題?!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22 19:03:00噗要森77
作者:
loquito (MoMo將)
2017-05-22 19:04:00你9.2?
週六日麻煩各加兩小時 最好中午晚上忙的時候各一小時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5-22 19:04:00去問當初修法目的是為了啥啊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7-05-22 19:04:00
通勤不用時間喔 不用車資喔 幹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個人)
2017-05-22 19:04:00交通費跟通勤時數一起算進去就OK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5-22 19:04:00但是我們不是老闆啊
作者: voyhanxu 2017-05-22 19:05:00
有完整做一個小時不休息嗎?沒有就只能算半小時
作者:
purue (purue)
2017-05-22 19:05:00最好是我要為你的一個小時加班付出通勤費與一天的浪費
作者: nabecat 2017-05-22 19:05:00
休息日特地被叫去加班的話,可以加班4小時,為什麼要加班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5-22 19:05:00覺醒青年生氣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5-22 19:05:00他們只會跳針7天假 不會認真討論
作者: nabecat 2017-05-22 19:06:00
一小時?交通費都不夠付!!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22 19:06:00假日早上下午各加班1小時 一天就毀了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5-22 19:06:00老闆那麼不爽要不然下來當員工啊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5-22 19:06:00說好的以價制量呢,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7-05-22 19:07:00
法規就這樣規定阿 老闆不想付就修法 把勞工當白癡?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7-05-22 19:07:00真好笑,所以當初全黨支持,全力通過的都沒看內容喔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7-05-22 19:07:00
腦粉就只會跳針護航 不會認真討論
作者: Mike9 2017-05-22 19:08:00
有夠可憐,舔得真用力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5-22 19:08:00d粉不敢面對當初自己護航的說辭嗎?
作者:
Misher (Misher)
2017-05-22 19:09:00dpp就是爛
那以後你放假我都把你找來加一小時的班你說好不好不可以不來喔 不然把你辭了 然後你還是自願離職喔
作者:
coolda (cool)
2017-05-22 19:44:00你休息日全部都來加一小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