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4547
K歌她當眾摸鳥 被帶去嘿咻不算性侵
2017-05-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周姓男子與朋友到KTV飲酒時,初次認識女子小芳(化名
),2人不但共舞,小芳還當眾撫摸周男下體,主動說要去摩鐵休息,2人隨後開房,小芳
入睡時見周男埋在她的兩腿間,拿手機拍她下體,怒告性侵害;法官審理認為小芳預見2人
會發生性關係,雙方可能是「一夜情」,判決周男無罪。
法官:女方預見會發生關係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前年3月19日晚間,周男與5名朋友飲酒作樂時認識小芳,未婚的
2人天雷勾動地火,共舞後小芳當眾坐在周男身上,猛親周男脖子,還主動摸周男下體,她
說想去摩鐵休息,朋友認為這2人「單身已久、互有好感」,並沒勸阻。
2人進入摩鐵後,小芳先入睡,卻感覺有人脫掉她的衣服,撫摸她的下體,她睜眼見到周男
趴在她的雙腿間撫摸,還拿出手機拍照,她氣得把他手機沒收,翌日報案指控性侵害。
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無法證明周男乘小芳喝醉性侵害,判決他無罪,僅依妨害秘密罪判
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彰化地檢署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勘驗周男拍攝的照片,顯示周男指侵,小芳則宣稱自己喝醉,忘記跳舞與撫摸
周男下體等過程,但她絕對沒有同意上床。
法官勘驗KTV電梯的錄影畫面,小芳尚未醉到昏迷、步伐不穩;法官認為,2人在KTV內已有
擁抱、親吻、撫摸下體等有關「性」的行為,小芳又願跟周男去摩鐵,應可預見2人會發生
性關係,2人可能是一夜情,不能以入睡沒有同意,就認定周男有罪,據此維持周男無罪,
檢方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