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審查街頭藝人被批刁難、不尊重 評審

作者: Eumenes30 (Eu不知道了)   2017-05-23 17:02:49
我覺得要用另一個觀點
今天街頭藝人在街上表演
人是百百種
偏偏說坦白的
一堆奧客奧郎也不少
今天這個評審也只是態度奧了點
哪天在街上遇到老8+9喝醉存心搞你
你要怎麼辦?
還以為自己是大藝術家哦?
要有800人座位的劇院嗎?
之前看個片子一個小提琴家拿著百萬名琴在車站拉
除了個小屁孩依依不捨的被媽媽拉走
根本沒幾個人多停留一點時間
平常要聽還要付萬把塊給人家勒
這證明藝術是無價?還是無價?
連高白富的高加索國都這樣了
還在矮黃窮的歹灣講藝術
噗 滋
作者: acoupleof123 (physitist)   2017-05-23 17:13:00
你這啥白癡邏輯阿~噗嗤!
作者: kill11111 (~無尋~)   2017-05-23 17:16:00
濃縮: 對待奧郎奧客要讓他們予取予求 不懂的藝術都是屁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7-05-23 17:18:00
但是 給不給錢的不是評審.我一直以為這只是蓋個章隨便過的位置.
作者: paphos (在香港數山頭的日子)   2017-05-23 17:19:00
想想滿街中國大媽歌舞團..
作者: Sashaaaa (布亞啟曲)   2017-05-23 17:20:00
這邏輯還要出來秀下限?
作者: acoupleof123 (physitist)   2017-05-23 17:21:00
不會類比就不要類比好嗎?前面是在講殺小啦!你舉例的方式就跟,明天你要去印度旅行,結果你今天被人強姦了,然後有人跟你說,你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05-23 17:22:00
怕你以後遇到小偷 先把錢拿出來給我好了
作者: acoupleof123 (physitist)   2017-05-23 17:22:00
明天要去強姦大國旅行,你這樣都稱不住,那你去印度要怎麼辦。故得證,強姦是對的,是你自己稱不住。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5-23 17:28:00
作者: Yiiiiiiiiiin (QQ)   2017-05-23 17:35:00
神邏輯 F了
作者: aska13 (閒雲野鶴)   2017-05-23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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