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ffffff4 (使用者在線上)》之銘言:
: 現在在東區某麵店
: 有個六旬婦人想喝牛肉湯,畫菜單卻畫成餛飩湯,店家上菜後她不爽,大吼大叫後拒絕付
: 錢就往外走。
: 老闆見狀堵住門口報警,員警到場後婦人崩潰
: 警:客人想吃牛肉湯,點成餛飩湯,如果要變成牛肉湯的話要加多少錢?
: 店:30元
: 三:他態度不好,我拒絕加錢
: 警:那你還是得買單餛飩麵的錢
: 三:拒絕!沒服務精神!
: 警:這樣違法喔
: 三:好,我買單,我要把你的餛飩麵拿去倒掉
: 店:碗拿來,我給你裝外帶
: 三:不要,我要碗拿出去倒掉
: 警:你拿出去就是外帶,店家不給碗的
: 三:我要出去的時候,他(老闆)剛才堵住門口,他想幹嘛?怎麼不抓他?
: 警:因為你沒付錢啊
: 三:(大吼大叫)
: 買單後走人
: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三寶鬧場那麼嚴重。
: 不禁讓我思索,這些三寶為什麼會這樣?
: 被趕出店家後,她去了哪裡?
: 他們有家人嗎?家人怎麼看待他們的?
: 他們年輕的時候會這樣嗎?
: (還是我自作多情?)
這個小事件讓我有一些感觸…。
感觸一:
為什麼這事件中的婦人要叫為「三寶」?
一般來說不是應該稱為「奧客」嗎?
雖然這樣說有點挑語病,但讓我覺得有些歧視意味。
是否只要是「有年紀」或是「婦人」
不論任何情況、事件,通通稱為三寶?
感觸二:
身為普通消費者的我,經常因為一些可以避免的事情而困擾。
比方說如些事情,劃錯單…
也偶而會遇到,給500元鈔票被當100元找錢等等。
其實如果店家,拿到單子後有對消費者複誦確認的話,
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而我本身因為屬於吃虧了就認了,完全不主張自己的權益。
劃錯單,送上來才發現;就默默吃吧,照樣買單。
這不是一個好的性格…。
但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各鄉民身上,會怎麼處理呢?
個人是覺得婦人反應沒什麼大問題,
而店家的危機處理 與 平時作業流程 可以在調整一下。
這件事件,是保住了一碗餛飩湯的錢,
但可能損失不只一位未來的客人。
這位婦人總會有親朋好友、家人等等,
這樣子被對待,相信是會一輩子向所有身邊的人
不斷的抱怨下去的;而家人一定會挺她的。
輕則不會再上門消費,重則有可能會被報復而兩敗俱傷。
感觸三:
這事件其實沒分誰對誰錯,
婦人只是想要爭取自己的權益,被老闆拒絕,覺得不被尊重。
老闆其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不一定要搞到報警。
但本人不是生易人,也不好評論什麼。
而這事件,
沒經過深思熟慮,就發文上來,並先將「婦人」指為「三寶」;
會讓閱讀者先入為主的把過錯都先指向婦人,
這和「記者」的做法沒什麼不同。
好像不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