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企業對聽障的無知,來迴避就業歧視的霸凌事實】
很開心之前委由聾人協會推廣議題,幫我進行聽覺障礙不能接聽電話的民眾認知宣導教育。用溫柔態度去推廣議題的這件事,聾人協會身為試圖協調的第三方,在部分用最棒的方式去呈現去展示,希望大眾能為此給予他們單位適當的嘉獎,極其相伴而來的社會聲譽。
但在司法程序,我們還是要回到「就業歧視」的環節,讓我這聽覺障礙職員盧勁軒,在這裡接續呼籲企業主,要明白絕不能藉口,「我不知道你不能聽市內電話」,以自己所受教育知識不足為由,而迴避這樣的責任。
何況,在我的故事裡,我個人在投遞履歷,接聽錄取通知,以及當場面試,都有說明我的聽覺障礙,不能接聽電話,老闆事前也允諾不會在意。而在就職第四天之後,遭老闆逼迫接聽電話的當下,也很嚴明跟他表示我無法,但他強迫我履行這個業務內容。
我也跟他提及我家裡有電話擴音器,能不能明天再帶來接電話,老闆用威脅的口吻說「不行,你今天不接電話,工作就不保了」這起事件就是徹頭徹尾的「就業歧視」。老闆堅持不承認自己行為背後含藏的惡心,於是我決定走上勞動局檢舉申訴的管道,希望我的故事能夠警醒更多的企業主,與政府相關部會在往後進行主動積極的人權保障。
在這裡引述個名言,愛爾蘭詩人葉慈曾經開口「有些事情即便是救國家也不能作,其中一個就是用情緒來倡議。」我仍然希望大家能夠將焦點聚焦在,身心障礙者在職場裡面以就業歧視的方式,所遭受的霸凌手段。這一切都不符合CRPD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精神,而它已經為我們國家所內國法化,我們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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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作文也很罩,長大後就很討厭,作文引述誰誰誰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