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板有某些鄉民,只要看到歐美有個別穆斯林移民犯法的新聞,就歸咎於宗教。
這種看到信徒作了什麼就是宗教的錯,這樣的標準有公正嗎?而且這對各宗教標準有一致
嗎?
討論幾個情況,這篇先不就個別新聞事件與哪個宗教談,是原則性的討論標準。
這樣才能讓某些鄉民暫且脫離自身的好惡情緒,用比較超然中立的角度看事情。
先釐清標準再去談論各宗教,標準才有可能是一致的。
一
如果有位信徒作的某件事,絕大多數同宗教的信徒都反對,表示是違反教義的。
只有極少數贊同。
那麼可以歸咎於此宗教嗎?
也就是假設有個宗教,99個人和剩下的1個,理解的教義是衝突的。
是那99個信徒能代表這宗教,還是那1個信徒能代表?
二
如果信徒作的某件事,表面宣稱是為了宗教,但其實他內心是為了其他目的,如爭奪權力
或政治鬥爭或發洩對社會的不滿,或跟受害者有私人糾紛等等其他因素。
只是假借宗教之名讓他覺得比較高尚,或是比較方便於煽動他人。
這樣可以歸咎於宗教嗎?
三
如果信徒因種種因素缺乏在此宗教得到正確的教導,以致於他誤解了教義,因而犯錯。
這樣可歸咎於宗教嗎?
這三個狀況鄉民意見如何。
另外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很多鄉民這麼關心在歐美發生的事,而中國抓李明哲的事
卻不見他們對中國這麼憤怒。還有一些鄉民支持中國所為。外國的事比台灣的事更重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