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流程和我的看法
最初 消費者牛奶有問題 拿去退 當場再開一罐 還是有問題
到這裡 該店架上的牛奶大概99%不能喝了 不要賣出去就好
顧客要求下架產品 店員聯絡總公司追查中
(義美表示同批貨留存品沒問題 是物流出問題)
在該店架上的先冰著 當作之後檢驗用 不讓別人買就好
如果全部下架放室溫那證據不就都沒了?
這個消費者還進一步要求全部全家的義美牛奶都下架
他憑什麼認為自己有資格要求這件事?
店員也沒資格決定 等上層過去看狀況才是正解吧
有這麼等不及po爆料公社公審?
如果其他分店的牛奶都正常的 全部下架的成本是這個消費者想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