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向國際宣告!同婚釋憲將揭曉 同步發英文版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北市府及同運人士祁家威聲請同婚釋憲案,24
日將公布解釋,並同步發布英文版釋憲文。祁家威表示,相信大法官將會宣示以民法保障
同婚,發布英文版的用意,就是向國際宣告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
律師:大法官可能做警告性解釋
這宗釋憲案起於祁家威與男伴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他認為民法的婚
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因此聲請釋憲。台北市政
府民政局也因對民法相關規定有所疑慮聲請釋憲,大法官合併兩案審理。
大法官將於24日下午4點將公布同婚釋憲結果,預計以中英文新聞稿發布,是首度同步公
布英文版釋憲文。據《蘋果》即時新聞報導,祁家威認為,大法官有超過6成的機率會宣
示以民法保障同婚,3成機率另立專法,1成機率不准同婚。他表示,相信同步發布英文版
釋憲文,就是為了向國際宣告,台灣是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婚的國家。
法官錢建榮受訪分析,大法官已針對同婚釋憲召開言詞辯論,這種情況通常會宣告法令違
憲;而他同樣認為,宣示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的機率較大,另立專法的機率較小。
不過,律師黃帝穎則認為,大法官若直接宣告違憲,恐對現行制度衝擊太大,他認為可能
會採取折衷方案,做出「警告性解釋」,宣示現行條文與憲法保障意旨「未盡相符」,要
求立法部門檢討改進,不會宣告要修民法或立專法,問題仍會回到立法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kvcoem
5.備註:
再三個小時就知道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7-05-24 13:05:00
結果已經出來了,居然是這樣……
作者:
kenny8899 (IneedToKnowHow)
2017-05-24 13:05:00甲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7-05-24 13:05:00WHA都不能參加的地方 是要發三小
作者: yyc210 (UHBIJNOKM) 2017-05-24 13:06:00
對吧 發英文版 感覺就是宣告合法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7-05-24 13:06:00GGR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7-05-24 13:06:006成3成1成的點在哪?? 先帶風向就對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5-24 13:06:00晚上會有夜市還是轟趴嗎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5-24 13:06:00
重婚罪也違憲了吧~快去請大法官釋憲!
作者:
cytotoxic (唯獨太陽有權身上帶著斑)
2017-05-24 13:06:00亂帶風向 基本上會同意結婚這個是普遍共識了 只是形式 有無專法才是讓人關心的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4 13:07:00我比較好奇這個6成3成怎麼算的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7-05-24 13:07:00英文版,穩了
作者:
Vett (Vett)
2017-05-24 13:08:00好興奮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
作者:
cytotoxic (唯獨太陽有權身上帶著斑)
2017-05-24 13:08:00重婚罪有類似的樣子 有點忘了 好像是違背傳統道德風俗
作者:
PoBa (破巴123)
2017-05-24 13:08:00臭甲甲別想領養小孩><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7-05-24 13:08:00所以先帶6-3-1的風向,那看起來就是中3成了
作者: s605171995 2017-05-24 13:08:00
本來就不該剝奪他們成家的權利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24 13:08:00
大概你們回立法院吵吧,司法院不想管這個( ̄▽ ̄)
584 689也有召開憲法法庭還不是合憲解釋 明顯帶風向
作者: s605171995 2017-05-24 13:09:00
但不代表不能歧視他們
作者:
robotcl (停停)
2017-05-24 13:09:00結果出爐是不同意 笑掉國際大牙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7-05-24 13:09:00
一定要宣告違憲R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5-24 13:09:00感覺是立專法
作者: sk0181607 (refer) 2017-05-24 13:10:00
肯定丟回立院,上次會議就提疑問過,由憲法法庭作成決
作者:
cytotoxic (唯獨太陽有權身上帶著斑)
2017-05-24 13:10:00J大說的那個沒錯
如果看過所有跟婚姻有關的解釋 大法官一致認同這是人類共同決定的制度 先於法律存在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7-05-24 13:11:00對這議題無感 不過好期待基督徒崩潰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5-24 13:11:00這應該會成為新聞頭條
作者:
cytotoxic (唯獨太陽有權身上帶著斑)
2017-05-24 13:12:00基督徒不崩潰吧 教宗有暗示應該改變想法
家庭制度是建立在一個自然習慣的關係上,這個關係屬於法律前的事實。而此事實乃由人類自然的決定 552蘇俊雄大法官協同意見書截錄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4 13:13:00東方就永遠在落後西方 被他們的價值觀窠臼 人家往前走
作者:
ya700 (YA)
2017-05-24 13:13:00恩 沒人關注勞工 同婚對台灣超有幫助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5-24 13:13:00
那以前就沒有重婚問題~為甚麼要用法律來限制只能1夫1妻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24 13:13:00大法官解釋是一回事 立法的民代要如何處理是另一回事
作者:
Otter3 (P毛)
2017-05-24 13:13:00原來新政府一次只能做一件事?
作者:
ttamah (心之所向)
2017-05-24 13:14:00然後臺灣持續高齡化下去....二十年後臺灣會滿街老人跑來跑
新教+天主教在臺灣不到4%主要反對力量是天主教等徒 一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7-05-24 13:15:00扯領養小孩的到底會不會google?
釋憲就是釋憲啊 立法的只投擦邊球也沒輒 鳥籠公投法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5-24 13:15:00今晚申裝率要大增
作者:
sheepbear (天天跟天真只有一線之隔)
2017-05-24 13:19:00就算過了好像也不重要,又給立法院灑麵粉潑水的機會了
作者:
cytotoxic (唯獨太陽有權身上帶著斑)
2017-05-24 13:20:00過了就是背書性質 剩下來的看立院有多少壓力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20:00
J大的說法不攻自破 婚姻制度一直都在演變 同志一直存在
作者:
shadeel (123)
2017-05-24 13:21:00恐同低能兒又崩潰了 台灣有你們存在真慘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05-24 13:21:00要變愛滋島囉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21:00
只是你願不願意面對 放棄自己心魔 不打壓但我同意絕對不是只有宗教力量打壓 保守本身來源就很多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7-05-24 13:23:00不少恐同ID一天到晚都在逛gay板害我都不知道他們是擁同還是反同了
呵 如果沒違憲甲甲會說不夠努力,如果違憲甲甲又在笑恐同崩潰;事實上就是只有甲甲會崩潰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26:00
本來就違憲阿 以前對於平等的解釋本來就不夠完善
作者:
dyingpete (Petrushka)
2017-05-24 13:26:00恐變愛滋島XDDD真的不要這樣腦弱
作者: HUANG45 2017-05-24 13:27:00
經濟不搶第一,這個搶第一有什麼用?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31:00
上面兩樓跟 你不好好讀書 跑去畫畫拿第一有屁用有啥不同
作者:
Qooking (å…¨é¢å•Ÿå‹•)
2017-05-24 13:31:00有可能真的變愛滋島喔
作者:
pikakami (我買不起徠卡)
2017-05-24 13:33:00台股破萬點了 經濟感覺不錯啊郭台銘不讀書 跑去開公司 真的亂七八糟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5-24 13:35:00哈哈甲甲高潮囉
作者:
NuClei (肉鬆王)
2017-05-24 13:35:00甲甲整天幹砲不帶套 又狂吵要捐血 不會變愛滋島?真的是甲越狂越低能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5-24 13:36:00現行規定哪裡違憲 男的女的都可以結婚啊 自己不去找個女的結婚怪誰
bnb誰打壓你們一直以來都是你們這群在裝弱勢 如果你們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7-05-24 13:37:00
期待能看到邪教恐同低能集體崩潰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39:00
跟你講也沒用了 你無法了解婚姻平權不傷害任何人的現實
作者:
xxctsd (喔.....也還好)
2017-05-24 13:39:00少子化絕對不是同性婚姻的問題,賺不夠多沒房子誰敢結婚生子
作者:
sheepbear (天天跟天真只有一線之隔)
2017-05-24 13:41:00某樓怎麼知道所有甲都幹砲不戴套啊,你有裝行房記錄器?
作者: sid300 2017-05-24 13:41:00
垃圾平權
根本沒有婚姻權這種東西 連普通權利都稱不上你們搞清楚這是制度形成 不然廢除婚姻法 大家都不要結婚好不好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42:00
那隱私權 資訊自決權 訴訟防禦權 資訊請求權呢? 憲法都列舉了嗎?
作者: sid300 2017-05-24 13:42:00
這種變態的心理跟變態的事 鄰近有哪一個國家是合法的
再不然也可修法 現在這套婚姻法給你們噁心同用 異性戀不適用 這不是你們噁心的之前常說不然禁止異性戀結婚我贊成要岔開話題啦 我們先解決這個 在討論你說的那些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44:00
這裡不就我在跟你討論 在那邊狂扣帽子 們來們去說不出道理就回去想想 看看一些討論充實自己再來
我們異性戀能延伸現在這套婚姻制度即便被廢除還是會生出一套 是你們這些不正常無法延伸一套制度才要搶別人的東西 好啦 不跟你們搶都給你們 記得找尤美女禁止異性戀結婚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48:00
婚姻平權就是希望任何想結婚想成家的人都能如願而已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49:00
沒有要禁止任何人 當然近親還有年齡還是一樣有限制啦你的說不能 本來就是源自於恐懼跟怕挑戰 同婚絕對是少數但絕對值得保障 也不會影響異性戀原有的生活跟制度頂多正式場合名詞稍微會有點不同 哪有東西能夠歷久不衰?
要討論那些來阿 隱私權293 603 行動自由689 資訊自主586 契約自由576 580 人格權486 587 656 664 姓名權399你叫我多讀書看來你也讀很多 哪個要先討論
作者: bnb85147 (小金) 2017-05-24 13:53:00
這些就是釋憲後的結果阿 所以才說如果婚姻權過了你也別
作者:
casman (卡)
2017-05-24 13:53:00笑死, 同婚通過原來異性戀就不能結婚了, 某j超神
作者:
yunt5tmv (林老私勒靈ㄨ林)
2017-05-24 13:53:00無聊先搞經濟吧整個搞這種分散別人注意忽略本身沒能力這件事
作者:
casman (卡)
2017-05-24 13:54:00某j你還是準備考試吧, 專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