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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同志性行為 遭南韓軍法院判有罪
南韓一處軍事法院今天(24日)以與男性同袍有性行為為由,判處一名陸軍上尉緩刑。人權
團體則批評這項判決退步又有恫嚇意味。
這名上尉的律師說,她的當事人是在私人空間與伴侶進行合意性行為遭到懲罰。她並表示
,上尉在被定罪之後,曾因休克短暫就醫。
律師金仁淑(Kim In-sook,音譯)說,「這項判決很荒謬。」軍事刑法雖規定同性戀行為
最高可罰兩年徒刑,但金仁淑說,軍事刑法蔑視基本人權與尊嚴,並不合乎憲法。
南韓軍方並未立即發布聲明,軍方也不曾揭露追查疑似同志軍人的頻率。
金仁淑說,由於她的當事人覺得備受法律過程折磨,目前還不清楚他是否會就6個月徒刑
、緩刑1年的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如果維持原判,這名上尉將遭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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