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法官以無常為例 籲大眾接納同志

作者: Xylito (賽駱駝)   2017-05-24 17:34:32
1.媒體來源: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大法官以無常為例 籲大眾接納同志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王揚宇、劉世怡台北24日電)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今天公布,
宣告違憲。大法官黃虹霞在部分不同意見書內以「無常」為例,認為包括婚姻在內等制度
,變是常、不變是異常,籲各界接納。
同婚釋憲案,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大法官認為現
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黃虹霞在部份不同意見書中表示,從努力維護傳統婚姻的民眾信中,可以看出來他們不是
不理性的。因為他們罣礙的不是個人私利,不安的是倉促立法或解釋,導致發生無法預期
的後果。
但「無常」是宇宙自然法則,包括婚姻在內等制度都會不斷的變化,所以變是常,不變反
而可能是異常,因此呼籲民眾接納變性人、同志,並盡可能的給予祝福,支持立法實質保
護同性永久結合關係。
黃虹霞強調,婚姻定義要改變,涉及觀念的變更,需要時間。在未來,如果能以事實證明
,就子女的照顧,同性與異性並無差別時,還有再不重新定義婚姻的道理嗎?
假設父母親不能夠接受同性婚姻,也請了解爸媽可能出於天下父母心,希望同志能尊重父
母、將心比心理解父母,唯有耐心的溝通,才能化解彼此間的歧見。
因此黃虹霞同意相同性別的2人有權自主決定永久結合關係、相互扶持,應以法律對此種
結合給予適當保護。
不同意部分,黃虹霞說,她不同意748號解釋文中有關「婚姻自由」的論述。她解釋,傳
統婚姻是單指異性婚姻並沒有爭議,但在未重新定義「婚姻」的前提下,如何飛越「以異
性婚姻為定義」的婚姻自由,明顯有邏輯上的謬誤。1060524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bit.ly/2qfL56G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05-24 17:34:00
黑白無常!
作者: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7-05-24 17:35:00
抓到了 原來是佛教徒
作者: david011593 (茶米王)   2017-05-24 17:35:00
無常定 難為知己難為敵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5-24 17:35:00
怎麼會在意見書寫這個 = =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7-05-24 17:36:00
意見書本來就是要寫意見啊
作者: kinmenGD (金門銓志龍)   2017-05-24 17:37:00
請順便開放人獸交合法化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5-24 17:37:00
在意見書寫怎麼了嗎?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7-05-24 17:38:00
樓樓上滿腦子人獸交有夠噁
作者: sky929916 (安安你好謝謝掰掰)   2017-05-24 17:38:00
直接扯自然原則了,你能怎樣
作者: kinmenGD (金門銓志龍)   2017-05-24 17:39:00
人獸交怎樣 無常不懂?
作者: f124 (....)   2017-05-24 17:39:00
去死 怎麼可能
作者: torukumato (ダメ星のダメ人間)   2017-05-24 17:43:00
整天只想獸交 噁心
作者: walkmancat (只是一隻SOSO的貓)   2017-05-24 17:44:00
滿腦子人獸交?
作者: ep791008 (大頭仔)   2017-05-24 17:46:00
意見書不寫意見 寫什麼
作者: capirex (′・ω・`)   2017-05-24 17:47:00
不正常就是不正常
作者: phoenixtwo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2017-05-24 17:47:00
等同性戀可以生出小孩再來談無常
作者: kinmenGD (金門銓志龍)   2017-05-24 17:55:00
你覺得獸交噁心我覺得獸交跟肛交一樣噁心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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