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婚團體事後質疑大法官預設立場,「玩假的」,
:因為大法官邀請的6名鑑定人,「沒有任何一位跟我們的立場一致」,
反同真的超崩潰的,因為6位鑑定人沒有自己人就說別人玩假的
:並指男男性行為傷害器官、與愛滋病直接關聯,
:如果因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同婚就可獲法律保障的話,
:那麼「用鼻孔吃飯」沒被明文禁止,「就可以要求立法保障鼻孔吃飯嗎」?
為啥得立法保障用鼻孔吃飯的權利?
只要萌萌們高興,用肛門吃都行啊,更重要的是沒有人逼迫你不能用鼻孔吃飯,
但同婚卻是被逼迫不能結婚,有沒有一些說話特別大聲的恐同不帶腦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