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7625 (摳妻溜惡我)
2017-05-24 17:43:17各位潮潮水水30cm E cup大家好 打給後
在下宇智波肥宅(Uchiha fatguy)辣
之前我也是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後
後來我發現啊,有個盲點的拉
就是啊
甲甲說 我喜歡男人,所以要給我跟男人結婚的權利
跟
鬼父說 我喜歡艾莉,所以要給我跟艾莉結婚的權利
有人發現盲點在那嗎,嘻嘻
#徵朋友練萬花筒血輪眼,意者++
※ 引述《pqoiwe1994 (pqoiwe1994)》之銘言:
: 剛出爐的大法官釋字第748號,我覺得以下這段挺有趣的。
: 「倘以婚姻係為維護基本倫理秩序,如結婚年齡、單一配偶、近親禁婚、忠貞義務及扶
養
: 義務等為考量,其計慮固屬正當。」
: 「惟若容許相同性別二人得依婚姻章實質與形式要件規定,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
: 且要求其亦應遵守婚姻關係存續中及終止後之雙方權利義務規定,
: 並不影響現行異性婚姻制度所建構之基本倫理秩序。」
: 簡單來說,單一配偶、近親禁婚是所謂「基本倫理秩序」,故以法律禁止並不違憲。
: 同性婚姻合法後,不影響異性婚姻,所以沒問題。
: 可是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就是認為異性婚姻也是「基本倫理秩序」之一啊。
: 要是我想推動近親婚姻,我也會說近親結婚後,並不影響現行的遠親婚姻制度。
: 所以到頭來,只是大法官主觀認定同性婚姻OK,近親婚姻不OK而已吧。
: 跟中華民國憲法有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