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24日17:16
大法官今針對台北市政府、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作出釋字第748
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但並未
指明應另立專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權益。
對此,綠委蔡易餘砲轟,大法官就是沾醬油派,只會製造問題,沒辦法解決問題,對於相
關解釋,違憲的是制度,還是《民法》違憲都沒講清楚,恐怕又要造成《民法》派與專法
派的戰爭。蔡易餘痛批,大法官就是沾醬油派,根本「無三小路用」。蔡易餘指出,他也
有自己版本,但大法官的解釋也支撐不了他的版本,這件事情從748號解釋,沒辦法獲得
任何支持,「大法官只有說狀況不合理,但怎麼處理都沒講」。
支持修正《民法》的綠委尤美女表示,大法官解釋文非常明確,就是民法不包含同志婚姻
違反憲法第七條的平等權及第二十二條的婚姻權利,若兩年內沒有修正,同性戀者可以直
接按照民法登記結婚。雖然解釋文中提到制度保障尊重立法權,但從解釋文來看,另立專
法和同志伴侶法,都不符合婚姻的平等權。
尤美女強調,立法院過去送出委員會的版本就是修正民法親屬編,完全符合大法官釋憲精
神,期待所有國會議員共同一致,讓立院版本儘速二、三讀,讓台灣彩虹早日實現,「這
是台灣之光,也是亞洲之光」。
至於時程,尤美女說,希望能在臨時會排入,但仍要看黨團決定。至於黨團總召柯建銘說
要等政院版,尤說,她不太清楚這是什麼意思,大法官解釋已經說很清楚,兩年內不修正
就直接登記,這兩年是行政機關要配合各種措施,例如戶籍登記制度等,而非等行政院版
本,總召可能要解釋一下。
力挺婚姻平權的綠委段宜康也表示,大法官是做了正確又令人欣喜的決定,但宣告兩年完
成修法的時間,立法院不應該看成有兩年的時間,是要越快越好,本周五是定期會的最後
一次會,議程也尚未確定,希望可以在禮拜五處理,如果真的來不及,就要臨時會處理,
畢竟臨時會要開那麼多次,能把議題放進去,想必沒有什麼困難。(黃信維、符芳碩/台
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24/1125384/
先怪大法官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