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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兒女都是他殺的! 藏屍狠父再被判10年6月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38歲狠父江文吉在2007年8月因不滿3歲的女兒「恩恩」尿床,拿掃把猛敲女兒頭部致死,後來因為自首坦白被減刑判8年。在檢警偵查江男殺女的期間,又揭發江男在2008年失手打死不滿一歲的兒子「小漢」,新北地院今再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江男10年6月。
警方表示,江文吉因為家暴和外遇,和前妻蔡女離婚,得到女兒恩恩的監護權,2007年時因為恩恩尿床,竟然用掃帚狠敲頭部,再摑她巴掌,導致恩恩後出血,休克死亡,之後把恩恩的屍體載到土城石門山區掩埋,直到案發4年後,教育局發現10歲的恩恩沒有上學,事件才曝了光。法院在2016年判處江男8年確定,並賠償恩恩生母235萬多元。
在警方追查恩恩案子時,發現江男和葉女所生的兒子小漢失蹤多年,懷疑也遭到江男毒手,追查之下得知,江男2008年時受不了小漢哭鬧,失手把他打死,之後再用黑色塑膠袋層層包住小漢的屍體藏在行李箱,放在友人租屋處的床下,還說謊騙葉女把兒子賣掉了。
法醫表示,幼嬰的屍體容易木乃伊化,再加上江男把屍體層層包住,讓人不容易察覺,可能行李箱早就被人丟棄。由於江男坦白又通過測謊,法官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江男10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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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tdlIH6
備註:
為什麼下得了手.殺了自己的親生骨肉?
給法官.檢察官.警察個鼓勵吧!!! 辦這種案子.是誰都會於心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