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33 ()》之銘言:
: 原來婚姻制度可以如此大的變化
: 感覺大法官很想紅的感覺
: 是不是想要沽名釣譽啊
: 有 八 卦嗎
其實這次大法官釋憲有著嚴重問題,不是在於同性婚姻議題上的嚴重,
而是在於這次釋憲涉及司法濫權而危及自由民主憲政體制的根本基礎!
這次釋憲的論述方式,其實是與對岸中共的踐踏國家憲法來維持共黨統治是很類似的。
若這種釋憲方式可以成立,那中共佔領台灣後,也可以叫大法官釋憲來合法化其統治。
為什麼要這樣講?
因為這次大法官釋憲涉及「定義」而非「解釋」,而且大法官們不是在定義法條意義,
而是在定義一個社會公共的慣用詞「婚姻」的定義!
問題是大法官有權力進行定義嗎?司法權可以用來定義其社會公共詞彙的意義嗎?
如果大法官可以定義「婚姻」,那也就可以援例來定義「自由」或「民主」。
中共也一直宣稱在他們統治下,是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只不過他們是有著他們特色定義的「自由」與「民主」。
如果公共詞彙可以經由司法權來隨意定義,那憲法條文或法律條文又有什麼意義呢?
因為只要司法權對於詞彙定義加以改變,原來條文意義也就可以隨之變更!
問題是社會公共詞彙的定義認知,涉及社會全體的認同價值,可由少數司法官來認定嗎?
社會公共價值的認定,只有透過全體公民的審議認可才可以決定吧!
而涉及全體公民的審議認可,應該是在於立法權,而非在於司法權。
所以這次大法官釋憲是很嚴重的問題,涉及全體大法官的濫權失職。
大法官無論是支持或反對同婚,都不可以用重新定義社會公共詞彙的方式,來解釋法律。
會有這種釋憲案通過,只能說我們社會竟連大法官們都沒有判斷能力去維護憲政體制!
這也就是這次釋憲案事件最嚴重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