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傾向訂專法 也修民法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5-25 08:03:3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傾向訂專法 也修民法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5-25
〔記者李欣芳、楊國文、謝君臨、林曉雲/綜合報導〕大法官會議宣告民法限制同婚違憲
,有關機關應於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行政院昨表明會儘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
送立法院審議,政院雖屬意另訂同志專法,但未來會同步修正民法明定同性婚姻另以法律
訂之,以對挺同與反同支持者都有交代。
官員:直接修民法太複雜
政院相關官員透露,處理同志婚姻平權,直接修民法太過複雜、工程過於浩大,因為民法
是一部很龐大的法典,就算只是修幾條條文,就要花好幾年甚至十多年的時間,因此訂立
專法較為適宜。
但不少民進黨立委則主張應修民法,因為訂立專法就有歧視同志之嫌。但行政部門認為修
民法衝擊過大,且工程浩大,訂立專法較為合適,這並非歧視同志。雙方意見仍待整合。
支持另立專法的法界人士說,立專法也能讓同性伴侶取得等同結婚的法律地位,擁有繼承
、婚姻、財產權等異性婚都有的權利,還可一併解決同性婚擁有小孩的問題;若修民法,
則要修改「人工生殖法」、「祭祀公業條例」,以及刑法通姦罪等法律,恐曠日廢時。
主張修民法人士則說,直接修法才是「一步到位」,最節省司法資源,例如民法中的「夫
妻」條文,改成「配偶」就好,至於「夫妻財產制」亦可改成「配偶財產制」,沒有想像
中來得複雜,估計半年內即可完成,且避開了「立專法仍屬歧視」的爭議。
但不管修法或立專法,法界人士多認為同性婚姻已獲保障,台灣都會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
姻合法化的國家。
政院:將提合理可行法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
相關部會,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將會責成法務部以對社會最小衝擊
、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一位不具名法官說,為少數同性婚姻翻修民法,顛覆運行多年的家庭倫理與婚姻制度,對
社會衝擊很大,政府應先讓同性婚姻合法,再漸進修法,較符合保障婚姻平權精神。
http://i.imgur.com/lKPn77Z.jpg
大法官做出同性婚姻釋憲文後,數百名挺同民眾聚集立院外,一同點亮手機燈光,表達點
亮台灣之意。(記者王藝菘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iYQK0s
5.備註:
支持修部同性保障專法
至於民法部分就別大動了
大家覺得可以吧?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7-05-25 08:04:00
又要亂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05-25 08:05:00
又要戰二年,科
作者: SHINJO575 (~董小鹿~)   2017-05-25 08:05:00
訂專法是歧視在哪 求解
作者: Gossiking (八卦王)   2017-05-25 08:06:00
可以
作者: Yanpos (公子團)   2017-05-25 08:07:00
台灣人也可上學,但有 小學校/公學校/蕃童教育所 的差別
作者: cat031147 (回憶難忘,人更難)   2017-05-25 08:08:00
肥宅專用廁所 有沒有聽起來好棒棒
作者: chiaye (crazy)   2017-05-25 08:08:00
為了反制dpp,只好...
作者: clarence732   2017-05-25 08:10:00
Ctrll-R 五秒就修完了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5-25 08:10:00
專法就是文詞精緻實則沒用的法規啊 看看食安法和資動法
作者: pzyc79   2017-05-25 08:12:00
反正再過幾年就統一了 什麼法隨便你們修
作者: schula (mabi-weaver)   2017-05-25 08:14:00
又再折衷了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7-05-25 08:17:00
妻妻 其中一方生了小孩 那這個小孩算是婚生子女嗎?
作者: The5F (5F)   2017-05-25 08:17:00
立法事情未啥要行政院訂 不是該由立法院主導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7-05-25 08:18:00
這個小孩跟另一個媽媽的財產繼承怎麼算呢?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25 08:18:00
其實就都動一動 不然立院是領乾薪的嗎????
作者: miyokumiyoko (感漾)   2017-05-25 08:19:00
不具名的法官是啥小?
作者: piece1 (...)   2017-05-25 08:20:00
騙笑A!我才不信立委諸公有這麼勤勞..頂多修專法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7-05-25 08:20:00
不是改2個字這麼簡單 還有很多要改的
作者: lien ( )   2017-05-25 08:23:00
支持修訂肥宅專法
作者: gee0123 (gee0123)   2017-05-25 08:28:00
因為不贊同甲甲會被說歧視~~人家英國專法也沒怎樣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5-25 08:30:00
明明同性戀就是變態,與正常人不同,草泥馬的,一定要把正常人拖下水,操你媽的同性戀!死變態!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7-05-25 08:33:00
你可以搭公車 但是只能搭有色人種專車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7-05-25 08:33:00
邱太三的法務部能修出什麼好法,牌位撰寫規則?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17-05-25 08:37:00
其實這是為選票,尤其是傳統票,畢竟這才是票源主流
作者: deangod99 (未來光)   2017-05-25 08:38:00
訂專法如果兩段婚姻有同異婚,當事人或其子女適用哪個法
作者: Vdragon (V字龍)   2017-05-25 08:59:00
同性婚領養小孩有啥問題?
作者: jame2408 (冰)   2017-05-25 08:59:00
為啥修幾條民法要10年? 又不是整個民法重寫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5-25 09:01:00
法盲一堆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5-25 09:18:00
那就專法吧?
作者: seldom (和楓)   2017-05-25 09:21:00
重新寫較快,還是修改較快?頂多就一樣耗時而已。為何不直修民法?
作者: zenzai (紅豆湯)   2017-05-25 09:35:00
同性戀畢竟是特例,贊成另訂專法~
作者: satosi011 (燒成灰都是個紳士)   2017-05-25 09:50:00
定專法 一堆人又會出來喊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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