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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的"卸"用大法官
民法民國18年就有,憲法民國36年才有,所以沒有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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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釋憲評論
昨天大法官的「限制同婚違憲」之解釋是蔡英文實施帝王制又一例,這些補上的大法官在
審查過程中絕大多數都表示挺同婚合法化,他們都是蔡英文的卸用大法官,而舊有部份大
法官也大都成為西瓜派,藉此來討好蔡英文,這次大法官的決定道道地地是政治性的釋憲
,我們不能接受這種「被政治污染」的解釋結果,大法官再大也大不過人民的意志,絕大
多數反對修民法者並不反對修專法來保障同志婚姻的相關權益,而非徹底破壞現有的家庭
制度,此時唯有透過「全民公投」才能解決這個爭議。
這次748號釋憲案猶如對台灣社會投入超級核彈,對我們幾千年來的家庭價值之破壞既深
且遠,社會不解的是理應尊重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大法官為何要介入立法院的立法/修
法工作,更何況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指出民法是民國18年就有,而憲法在民國36年
才有,何來違憲之說?除了再次宣示對蔡英文的效忠外,實找不出其他理由。
這次釋憲前所召開的辯論過程,與民進黨過去通過爭議性法案(如一例一休等)如出一轍
,都是過水式、唬哢性溝通,他們早就預設立場,讓不同意見(如同婚非普世價值、各種
民調顯示過半數反對修民法)表達後,就快速推出蔡英文所要的「反同婚違憲」之結論。
號稱亞洲第一的「同婚合法化」日後如在立法院通過後,可以預期的是也會強行通過社會
強力反對的「廢死」及「通姦除罪化」(每次民調都超過八成反對)等案,這三大顆核彈在
台灣同時炸開後對台灣社會的摧殘不知伊於胡底,這是典型蔡英文式的「文化大革命」,
她的動機當然是為了彌平施政不佳所引起的巨大民怨,特別想藉此來討好年輕人,這次對
台灣社會的破壞力遠遠大於「法理台獨」。
既然蔡英文決心要與社會對幹,這麼重大的家庭價值改變就應盡速提出行政院版本罷!拿
出行政院版本來接受全民檢驗,不要chicken老躲在立法院的後面躲砲彈,同時也要尊重
全民公投的檢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