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xes8966 (Wendy)》之銘言:
: 遺憾難過的是 真的不是現在
我不會很贊成同志領養小孩(原因後述)
但是在同婚的議題上去討論領養的問題,其實是外行人才會做的事。
因為你如果有真的去了解領養的相關法規跟實際運作情形的話,
就知道領養的程序是很麻煩複雜的,
不是像你去超商買飲料,嗶個悠遊卡就能把飲料帶回家,
所以根本不用擔心同性伴侶能輕易的領養小孩。
至於法規面也不太可能去限制同志不得領養,
因為可以鑽的法律漏洞太多了,
比方說可以單身時先領養,之後再去結同婚,
甚至有錢的話,要找個代理孕母、精子的話也并非做不到的事,
有血緣的關係,外人能隨便拆散嗎?
而實務面,大家真的不用瞎操心,
領養如果有那麼容易,
早就被鬼父跟人口販子領養光了,
那還輪得到同志來領養。
回到領養本身,我覺得最重要看的不是領養者的性傾向,
而是領養者的心態。
不管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
如果你領養是「為了孩子」,希望給他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確定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及教養能力,並且能夠時時保持初衷,
真正可以給他一個完整的愛的話
那你再來考慮要不要領養的問題。
如果只是「為了自己」,想要有一個小孩來養,
想要傳宗接代,想要有人陪伴、有人養老、有人送終,
那我看你還是省省吧,孩子是人不是你的玩具或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