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筆電藏「洗刷刷」 女同學點開險嚇昏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大學一名大學吳姓、于姓男大生前年4月趁學校宿舍停水,住校生只能到特定學院浴
廁沖澡的機會,竟先行裝設針孔,再假好心分別引導2名女同班同學前往,乘機偷拍兩人
洗澡,吳男食髓知味,還在教室、田徑場偷裝針孔,偷拍這2名女同學裙底風光及另名女
同學胸部。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吳男1年2月、于男6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但須各繳公庫10萬、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4月台北大學所在的三峽地區停水,住學校宿舍的學生被迫到該校某學
院浴廁沖澡,住校室友吳姓、于姓男大生竟認為有機可乘,先到該處浴廁在衛生紙盒上裝
設針孔攝影機,再假好心陪同2位女同學前往該浴廁,伺機偷拍2人洗澡,並將影片存入吳
男的筆電,檔案則命名為「洗刷刷」。
其中吳姓男大生食髓知味,還在學校教室裝針孔,偷拍這2名女學生的裙底風光,檔案命
名為「精華啦」、「內褲1-4」等,另在學校田徑場裝針孔,多次偷拍另名女同學的胸部
,檔案命名「奶子」。
事後遭偷拍胸部的女學生向吳男借用筆電查詢資料,利用檔案副檔名搜尋「MP4」檔案,
赫然發現「奶子」、「洗刷刷」、「內褲」等影片,好奇點開驚見自己及2名女同學遭偷
拍,差點沒昏倒,趕緊用手機拍下筆電內偷拍畫面,和其他受害同學商討後,決定報警抓
人。
新北地院痛批2名男大生為私欲而偷拍3名女同學,導致3人身心受創,但考量2名男大生認
罪且賠償3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判吳男1年2月、于男6月徒刑,可分別易科罰金42萬及
18萬元,另須各繳公庫10萬元、4萬元,緩刑2年。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526/1126135/
5.備註:
被清大生偷拍的女森被鄉民電好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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