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cDona1ds (麥當勞叔叔)》之銘言:
: 假設勞工一天上班8小時,一個月有20個工作天,月薪24k。
: 那勞工的時薪是24000/160=150/H
: 可是加班費的計算卻是 (月薪/240)*1.33 = 133/H
: 怎麼算加班費比平常的時薪還要低,難怪台灣勞工愛加班。
: 或許有人說,月薪/30就代表勞工休假還有錢領。
: 那勞工一個月工作天都請假。
: 24000-(日薪800*20)=8000
: 勞工不用上班還有8000領,怎麼想都覺得不可能。
: 有沒有台灣加班費基數很詭異的八卦?
不對喔
請假是扣1/上班日
加班才是算1/30
這裡是鬼島
資方天堂
對岸早都加班算1/上班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