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繳費後再開刀」惹議? 醫院解釋:長年來規定
3.完整新聞內文:
醫院對於患者,到底要先治療再收費,還是收費後再治療,不管是「衛福部或國防部軍醫
局」都沒有特別規定。只強調非健保的「自費項目」,醫師都得對病患或家人解釋清楚,
而且要取得簽名。其實先繳費再治療的情況,也不是沒有,有些醫院的大腸鏡檢查或植牙
,也都是先繳清費用。遭投訴「得先繳費再開刀」的醫院強調,醫院長年來規定就是,3
千元以上的自費項目,得先繳清費用。
兩姊妹坐上救護車,一個腳受傷一個左手骨折,送進急診後醫師評估沒有生命危險,直接
辦理住院,不過爭議點就在,左手骨折要開刀,怎麼會要求繳完費後再說。
骨科主治醫師:「可以選健保開刀或自費骨板,可是你健保骨板的情況下,健保骨板是直
的它沒有曲度的,如果是髓內釘的方式自費去開刀的話,從這邊劃一個刀口,大概5公分
的刀口,甚至小於5公分的傷口,會有一個髓內釘從這裡。」
當時主治醫師就是像這樣,先解釋手術方式和大約費用後,讓患者選擇,家屬選了微創這
是自費項目,只是醫院的確也有自己的規定。國軍台中總醫院,開刀時自費的項目,只要
是超過3千元,必須先繳清再動刀,強調醫院也有刷卡區,就能避免民眾當下的負擔。
國軍台中總醫院政戰主任張耀寬:「如果是自費的,因為牽涉到風險管理跟帳款問題,所
以我們必須請民眾先付費。」
醫院說,一年大約有幾10萬呆帳,是患者選了自費手術項目後,沒繳錢就離開,不過各醫
院做法都不同,台中榮總則是出院前繳清就可以了。
中國附醫也是離院前繳清,只是住院時間如果較長,開刀等費用超過5萬,他們會先給一
張繳費通知書,勸說先繳部分分期付款,避免出院時一次繳太多,負擔太重。
只是不管是衛福部還是軍醫局,都沒有強硬規定,醫院得治療後再收費,只有規定醫療自
費項目一定要跟患者講清楚,只是這回醫院擔心呆帳問題,自訂繳費辦法,卻讓民眾誤會
醫院沒先治療,倒先要求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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