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nmon (Martian )
2017-05-26 16:41:58※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 引述《willowm4 (說書人柳豫)》之銘言:
: : 你會發現,只要認真看了大量林生前留下的文字、訪談,大多都會痛心痛罵加害者
: : 然後有人就會說「小說辦案」、「粉絲騎士」
: : 但有沒有發現,就是所謂的74,才會翻閱大量資料並思考得到結論!
: 可以不要再小說、網誌辦案了嗎
: 文字顯示這個人很痛苦,跟他實際上有什麼遭遇
: 當然沒有確實的關係
: 創造出文情並茂的的文章本來就是小說家的工作
: 你花個幾年的時間磨練,也能寫出幾篇字字血淚感人肺腑的文章來
: 然而,這不代表你真的有經歷過什麼常人不能承受的悲慘經驗
: 舉個例子吧
: 阿翰事件中那篇「女孩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 作者也寫得十分動人,也看得出她十分痛苦
: 但是難道能因此就說阿瀚有犯罪,或者對不起她嗎?
: 到底「一個人很痛苦」表示「存在加害者」
: 這個邏輯是怎麼來的?
: 小三74團可以不可以去動動腦子想想這個問題
: 如果光憑小說、網誌、文章就能定人罪
: 阿翰現在已經在服刑了吧
哈哈 講得頭頭是道 強姦國大神又出來開導了
當台灣邁入強姦大國 你心裡一定很爽
過了那麼多年終於有一群人跟你挺強姦犯交往的思維一樣了
看的出來你努力洗版把大眾思維導向一個強姦合理
這種努力真不容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不能說的秘密?
時間 Mon Dec 19 01:36:15 2011
───────────────────────────────────────
不彷考慮跟這個人交往?
其實原po若沒有一點點喜歡這個人
根本也不可能同意在住處兩人聚餐喝酒吧?
這樣想想,其實也不需要提告或什麼的搞那麼麻煩
當作是男友未經你同意而已
也許這樣還好過一點
最後修成正果也不是不可能
根本不能確定是被強暴
因為不確定原PO在酒醉的過程中沒有答應求愛
也許有,但忘了
也有有,但事後後悔,也可能因此才在事後把保險套等東西都輕理掉?
因為有這個疑慮,不能輕易認定這就是強暴
所以說,原PO也可能是有什麼東西漏掉沒說,當然,只是可能
也有可能,你認為人家是強暴,人家認為你是仙人跳
所以說,如果真是這種情形,即原PO確有在酒醉時答應求愛
那麼對方就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強暴
既然如此,兩人其實交往也未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