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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黃國書
世大運報名不足額,就會符合社會觀感?
今天,國書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近日在世大運與全運會選拔過程中傳出的選訓問題
,請體育署進行說明。這兩天,國書收到了來自於擊劍選手家長的陳情,國書才知道在本
屆世大運原本可以派24人參賽的擊劍項目,竟因體育署向世大運訓輔委員會指示,以「避
免影響社會觀感」為由,要求單項協會不得足額報名參賽。
其實,在上次仁川亞運時,體育署就曾因「無奪牌希望」拒絕男子保齡球、奧運項目曲棍
球跟現代五項以及女子手球、足球派隊出賽,而本次體育署又以同樣的「我國參加國際大
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為由,要求世大運訓輔委員「考量實力」,在擊劍項目以不足
額報名處理,還要求「選訓委員擔待」。這正是凸顯了體育署長期以來只把選手當作奪牌
機器「為國爭光」的功利心態。
世大運不同於亞奧運做為競技運動的頂級賽事,它的本質就是一個讓世界各國青年好手交
流的賽會,對於這種單純只是提供青年選手表現舞台的賽場,我完全無法理解體育署竟又
用「實力不足」為由,阻擋選手參賽,畢竟在國書的認知中,政府對於運動賽會的態度,
應該是盡全力提供支援,而非去畫地自限。其實,體育發展的過程必定是從跌跌撞撞中成
長,但若因為無法奪牌就不派員出席,連我們的體育署對於賽事參與都抱持這種毫無運動
精神的態度,又要怎麼期待我們的體育發展能夠以正確的觀念前進呢?
很遺憾,國書在會後依然看到體育署試圖以「一個比賽結束了,我們推薦的選手還有3圈
,只有我們一個選手,這對選手不見得好」,這種將主觀標準與客觀標準不同項目混為一
談的方式,來掩飾體育署一貫只重奪牌與長官顏面的態度。但國書必須再次強調,世大運
並非亞奧運等高強度的賽事,當然,對於田徑、游泳等具資格標的賽事,我也認同我們必
須要有一個基本的選拔標準,不過對於不具客觀標準的項目,難道我們不能讓有意願有潛
力的選手有更多可以表現的機會嗎?而且,就算在國際賽事上真的技不如人,不也是運動
賽事的一部分?
此外,針對在十月份即將舉辦的全大運,在高雄居然出現地方武術委員會以瑕疵程序阻止
中正高中學校選手報名,甚至揚言要禁賽高中選手的狀況。國書也認為,體育署做為國內
體育主管機關,必須進一步進行了解,保障選手參賽權益。同時,體育署也應建立國內選
拔選手的SOP與申訴管道,不能讓地方體育會仿效國內的不肖單項協會,動輒以剝奪選手
參與選拔的權利為所欲為!
國書必須強調,無論是世大運、或是全運會,都是國內選手期盼已久的舞台,而提供一個
公平參與的選拔機制,是體育署的責任。國民體育法雖然在今天院會中被親民黨拉下協商
,但是體育改革並不會因此就可以停擺,而體育署做為主管機關更需要調整心態,不能再
以過去只重成績、推諉責任的態度,處理選手權益受損的事件,否則又要如何重建國人與
選手對體育署的信心?
距離世大運還剩84天,期待體育署可以認真檢討,讓更多台灣優秀的選手們有機會可以站
上世大運的舞台爭取發光發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