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c632Q1 (昌昌)》之銘言:
: 這篇應該是烏龍爆料吧
: 該公司的臉書早就有聲明了
: https://www.facebook.com/BitoStudio/posts/1450255865034473
: Bito的角色從一開始就很清楚,從發想、設計、故事、到交片,是整個團隊的努力,
: 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劉耕名導演負責與業主(台北市政府)溝通的角色。
: 一部大規模製作的影片本來就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
: 我們是注重分工以及credit的團隊,很高興這次能眾志成城讓影片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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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們跟所有參與拍攝的選手都有簽署『參與製作同意書』,
: 清楚載明包含肖像權、著作權等的相關權利。
: 我們始終感謝每一個為這支影片付出的人。
應該就是因為簽得很清楚
相關權利應該只有簽影像的部份
所以那個製片才會氣急敗壞的去跟世大運的臉書粉專抗議
不然如果他不抗議
反而是那些運動員或是被拍攝者真的要追究的話
他就侵權了
不然哪有製片自己搞不清楚自己的合約範圍呢?
現在坐等看看有沒有記者要報導的話
各方的說法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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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你們在各個階段、每個環節的追求品質與不辭辛勞,
: 幾近吹毛求疵的堅持細節,不會有今天呈現的理想成果。
: 有沒有台灣人每當有好作品的時候 就要自卑覺得是抄襲
: 有沒有搞不清楚版權問題的時候 就要先丟泥巴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