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林女妨礙家庭鄉民會解釋成對的行為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17-05-27 02:51:52
※ 引述《Dickens0818 (Dickens)》之銘言:
: 陳興有老婆又不是不知道
: 說喜歡妳 要給妳美好的未來
: 妳說妳相信了 要跟他走
: 那不是代表妳心裡也想把元配取代掉嗎
: 這不就是妨礙家庭嗎
: 為什麼鄉民這樣的行為就開聖女模式說沒她問題
: 而社會上遇到小三不顧對方有沒有結婚
: 硬是要愛他的女人 鄉民又會切回來酸女模式
: 不都是想把原配取代掉的行為嗎
: 為什麼鄉民對林女會適用不同標準
: 有沒有BG
你的話語裡面。感覺先是用元配的角度來說事情。
但是,根據資料顯示,應該前半段,林女是被強姦。
但林女不敢說。可能有陳先生的甜言蜜語。
我之前有發過一篇廢文,其實就是討論遇到這種狀況的處理模式。
題目是愛情小說,成為強暴者的共犯。
國內的愛前小說,2000年出版的,就有很多色情的內容。
就是當女生喊「不」的時候,男主角就強姦了她。
女主角就會從被強姦模式,感覺到高潮,然後,兩個人就戀愛了。
這種犯罪式的愛情小說,在台灣並不少見。很多女生覺得她喊不也沒有用,
只要男生愛她就好了。因為小說都總是快樂結局。
這種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只要加害者對被害者實施騷擾,都可能使被害者對加害者產生強烈的情感 。
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自我防衛機制,
當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時,他們會覺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脅。
我想林女,當時就處於這種被強姦後的自我防衛狀態。
這不是戀情。這是被強暴後產生的。還被元配抓去飯店妥協,
要林女跪下向元配請求原諒。
我想林女,其實心理已經完全受傷,受到極大的打擊。
才有後面的就醫紀錄。
林女那時還年輕,根本沒有社會經驗。她怎麼知道這是強暴?還是愛情?
我想,那時年輕的她,選擇的是,相信愛情。
才會有後面的一路情路坎坷。
當她已經沒有證據,向鄉民求救時,當時鄉民以為是虎爛文,
而以笑話置之,但對她而言,可能又是再一次的傷害。
畢竟那是匿名的文章。鄉民不知道真偽。
我們探討的是,到底第一次的性行為,是合意性交?
還是強姦?
如果像林女在部落格的文章顯示,那第一次跟前面幾次都是非自願性的性行為。
當然,陳先生就要為他的行為負責。
元配早就可能知道陳先生的偷腥紀錄了。只是要斷的乾淨。如此而已。
作者: illmatic (酷斃啦)   2017-05-27 02:52:00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5-27 02:52:00
五樓合意肛交
作者: willywu0626 (芝麻街街友)   2017-05-27 02:53:00
超☆冒險蓋再蓋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7-05-27 02:54:00
甲爆 肛一到四樓 內射直腸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5-27 02:55:00
不要一直亂用斯德哥爾摩.......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7-05-27 02:57:00
幫QQ 文章打那麼長被教主鬧XD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17-05-27 02:57:00
現在死無對證所以變成說故事大賽惹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27 02:57:00
沒錯 ...但工讀生只會說 證據證據..證據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5-27 02:58:00
教主當年真是英明 有噓過林奕含 讚
作者: rogger   2017-05-27 02:59:00
仇女的聽不懂這些的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01:00
抱歉 我想先請問一下 你的心理學是誰教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7 03:01:00
74團:你要被抓去關了拉 無法確定你有沒有強姦你女友74團:女朋友就沒有強姦? 你能證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02:00
要引用佛老的防衛機轉之前 先去把精神分析學派的東西讀過一次好嗎誰跟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自我防衛機轉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7 03:04:00
提出一個論述檢驗男女朋友是否有強姦對方的檢驗方法好ㄇ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27 03:06:00
這也腦補太多... 重點是 要怎麼驗證事實長什麼樣子?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7 03:10:00
順便跟你說 "林女在部落格的文章顯示" 是你個人解讀你可以扯到性行為自願非自願的根據是什麼可以把你的推導論述描述一下給大家驗證一下嘛?
作者: LouisLSYA (阿莊XD)   2017-05-27 03:13:00
太早
作者: zz2895341 (我是共產党)   2017-05-27 06:07:00
鬼扯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7-05-27 0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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