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oi 2017-05-27 08:15:12以下鍵盤辦案:
以小杯的發文風格,和林本人使用文字的方式差異甚大,但若林俊憲說法為真,
是和林同一個ip的話,根據父母的聲明,小說中其他三個受害者確有其人只是
姑隱其名,其中一個甚至是南女的學妹,很有可能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去找林,
使用林的電腦和她一起發文,發這文的動機,我也推測是在林去找婦女團體諮詢後
知道勝算不大,也許律師有建議若有多名受害者會提高勝算,所以才想要號召受害
者出面,發文和找婦女團體協助都是在2014年,這件事我覺得跟秦偉事件有八七成像
一開始出來爆料的女造型師,也是在第一次被秦偉性侵後,被秦偉騙說會跟他結婚
而強迫自己跟他交往,後來發現秦偉又轉向其他人做其他類似的事,才崩潰出面指控
,但秦偉的說法都是大家你情我願,受害者一個個出面,直到出現一位教會裡不滿
16歲的受害者,輿論才終於定調,最後若定罪大概也不會是因為秦偉對造型師做的
事有關,多年前的性侵沒有證據,事後雙方又交往,實在很難入罪,但會做這種事
的人食髓知味,嚐盡了法律漏洞和女性在性方面極為弱勢的甜頭,總有一天會做出
踩到法律紅線的事,秦偉如是,陳興如是,當初有沒有人回信給小杯不知道,
但網友們也已經找到政府標案有違法之虞的事實,不是嗎?
看林的訪談,她是對文字極度誠實的人,文學是他的信仰,她甚至對於曾經在文學
給她啟發的人,被發現言不屬實或人格缺點而感到崩潰,看到討論文出現有人認為林
玩弄文字或企圖把文字當成工具達成報復的目的,我是很不以為然啦,在訪談看完後
我認為林書寫這些傷痛,是因為她做的到,而且做得非常好,她的文字真正讓沒有
承受過同樣痛苦的人也非常感同身受,她說過她之前的人生好像就是為了完成這本書
而存在,她受了很重的傷,用她畢生熱愛的文學將這件事盡其所能的描述給活在
太平世界的人知道,我覺得這是她的使命感,我很佩服她。
作者:
zft777 (誰贊成?誰反對?)
2017-05-27 08:17:00你觀落陰問到的喔 不錯哦 通靈大哥大
我三重柯南啦 要幻想我也來 其實三個學妹都是其他人格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27 08:18:00會寫文章的人用不同種風格寫字一點都不難好嗎..她FB貼文一堆酸民風格的你怎麼不說?
作者:
zft777 (誰贊成?誰反對?)
2017-05-27 08:20:00我個人覺得啦 說不定這小杯ID其實是工讀生要黑奕含辣希望大家不要中了工讀生的圈套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05-27 08:20:00這種真的是等證據說話,表裡不一的文學作家很多(非指林)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27 08:20:00人前人後不一樣哪有什麼稀奇,文學訪談不裝一下怎麼可以?
作者:
zft777 (誰贊成?誰反對?)
2017-05-27 08:21:00畢竟是皇親國戚 身邊很多智囊團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27 08:21:00下了訪談,網路FB上還不是照樣偏激照樣酸人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7 08:21:00這個還好吧 你看她臉書其實風格差不多rrrr
講白一點 她一些文字 很像某時期的女版 仇男派的站出來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7 08:22:00
臉書就詛咒人家死光光還罵幹 我嘴這麼賤都不敢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7 08:23:00而且標案算番外篇吧。我是不覺得74團整天放詛咒是標案的關係你可以看阿翰那篇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5-27 08:24:00因果報應絲毫不差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7 08:24:00只能說她跟她支持者有種莫名的巧合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7-05-27 08:24:00這篇只推你以下鍵盤辦案
作者:
ev331 2017-05-27 08:25:00不然你是g軟哦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27 08:30:00
文字可以重組方便渲染,尤其拋光筆的大文豪更容易操作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7-05-27 08:30:00你的邏輯是押人取供也可以喔?反正有教訓到壞人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7 08:33:00問題是這個案子離強姦愈來愈遠了 而且不像秦偉那次陸陸續續有人出來指控
作者:
pornsp (俗又大碗)
2017-05-27 08:39:00一個人能假裝五六個人,精神分列嗎?還是工讀生慣用?
作者:
CPer (CPer)
2017-05-27 08:55:00女造型師沒交往 而且她還留下證據
作者: monkeydog119 (猴狗雷) 2017-05-27 08:57:00
推
作者:
CPer (CPer)
2017-05-27 08:58:00直接告的是強制性交罪不是誘姦罪 再加上多名受害者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7-05-27 09:06:00證據狂又要開始叫囂你把證據交給檢察官了
作者: liuda (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7-05-27 09:31:00
幹你爸的60歲皺懶叫硬督未成年少女,幹幹幹喪盡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