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tbike (jb)
2017-05-27 10:53:50※ 引述《verydolungbe (小小邦)》之銘言:
: 如果從頭徹尾就是婚外情
: 陳星老婆明明就可以直接告林小姐“妨礙家庭”
: 然後單獨撤回對陳興的告訴
: 林小姐就會被判刑
: 現在也就不用有爭議
: 而且也不用怕之後小三叫老公離婚然後扶正
: 這也幾乎是全台90%的“妨礙家庭罪”提告劇本了
: 為什麼陳星老婆那時不提告?
: 有啥特別原因?我真的想不明白?
: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機率紀錄)
2017-05-27 10:54:00就根本共犯結構 找培培一起愛陳星的師生戀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7-05-27 10:55:00純粹是利益婚姻啊,找個飯票工具人的概念。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27 10:55:00看錢怎麼分,分得平的話,個人猜不到一年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7-05-27 10:55:00未成年法律上無行為能力,錯的是男的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05-27 10:56:00純粹是利益婚姻啊,找個飯票工具人的概念+1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7 10:56:0074團高潮啦~ 小三什麼的不重要啦
作者: poi258 (^^) 2017-05-27 10:56:00
告的話就不能炫耀自己是貴婦啊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05-27 10:56:00就利益婚姻,一堆有錢人這樣,有什麼好意外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7-05-27 10:57:00利益婚姻也是婚姻 而且陳妻哪來共犯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27 10:57:00而且陳國星應該是中華民國成立來最出名的狼師吧?他的妻子有感情深厚到不離不棄嗎?
作者: ALENDA 2017-05-27 10:59:00
風頭過了就會離了吧,她自己的名聲都臭了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05-27 10:59:00滿16歲的未成年,擁有性自主權好嗎? 某樓法盲
作者: ALENDA 2017-05-27 11:00:00
阿帕契時勞乃成的太太還不是一副護夫心切什麼作為都攬在自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05-27 11:00:00
當初她告了,就少賺這八年1億多的收入,笨蛋才會告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27 11:01:00給你一大筆錢要你嫁給一個全國最出名的狼師,每天跟他生活你要嗎?走在路上讓人指指點點,不崩潰嗎?
作者: ALENDA 2017-05-27 11:01:00
老師睡學生就是該死啊,沒有什麼該說的,就算今天是研究生也一樣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7-05-27 11:02:00那是你的標準 不是社會的標準y師生戀本來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如果已經不補習了更是如此
作者: ALENDA 2017-05-27 11:03:00
那是任何先進國家的標準,你今天是哈佛教授睡你指導的研究生試試看
作者: poi258 (^^) 2017-05-27 11:04:00
工讀生又要誘導師生戀啦!讚讚讚
作者: ALENDA 2017-05-27 11:05:00
不然你以為法國第一夫人幹嘛特別強調他們在他高中畢業並且成年前沒性行為?這麼浪漫幹麼不說我們第一天在教室天雷勾動地火就發生了?人家也是正常人不那麼反社會好嗎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7 11:06:00補習班的仙人跳現象已經存在二、三十年。補習界的希希老師說,當女學生家長知情要告狼師的時候,師母連遠在美國都會
補習班那麼多 家長知道這間老師會吃學生還會去這間嗎 這
師生戀罪不罪惡我是不管啦,但騙炮狼師就別拉人家下水了好嗎?
補習班那麼多 家長知道這間老師會吃學生還會去這間嗎 這很容易判斷啊 你教得再好都一樣 我又不是花錢讓女兒被幹的
作者: ALENDA 2017-05-27 11:08:00
師生戀絕對不允許在校園發生,若真的雙方皆成年又單身發生後其中一方一定要離開,誰知道你們有關係後會不會獎學金就給他或是交換學生的機會就給他,當其他認真的學生都白癡?
作者: poi258 (^^) 2017-05-27 11:10:00
台男:我強姦別人不能說我強姦,要說雙方合意性交我誘姦學生不能說我誘姦,要說師生戀或者是女學生愛當小三介入我家庭唷
出事就把老婆搬出來說要告你通姦 這跟養套殺有87趴像
作者: poi258 (^^) 2017-05-27 11:12:00
台男為何這麼棒呢!!嘖嘖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7 11:12:00不過,這事件的發端是「性侵」,而被硬灌上「師生戀」的帽子。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7-05-27 11:13:00你可以證明他真的有強姦或者立委的小三證據是假的啊
作者: poi258 (^^) 2017-05-27 11:14:00
把性侵導向師生戀的人,99%都是在補習班做過相同的事
作者:
lhsieh (不要問)
2017-05-27 11:21:00但還是有不少__要以法律面無法涵蓋的部份幫這廝護航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27 11:23:00一切都是為了錢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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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11:24:00死者本人自認為小三不算師生戀? 死者工讀生是不是?何者邏輯才能說出,你不贊同性侵,就做過性侵這事? wtf?
作者: nowitzki0207 2017-05-27 11:36:00
可歌可泣的感情,被林破壞家庭QQ
作者: poi258 (^^) 2017-05-27 11:37:00
啊不就好委屈 還被破壞家庭咧 強姦犯要不要臉
作者: jack8759 2017-05-27 11:41:00
要讓他更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