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對74團說很句遺憾的話,到目前為止,真的沒有證據證明陳星說謊
從陳星的聲明在5月10號發出,已經過了將近20天
原本大家都在期待,陳星出來講話之後,可以有新的說詞和證據來打他的臉
這也是為什麼大家在之前一直施壓陳星出來面對的理由
但是到目前為止,陳星的說法依然沒有被駁斥
第一,陳星說他與林奕含在民國98年8月開始交往
符合ooutputt在文中所說的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成年指的就是18歲,不可能是16歲或13歲
林奕含在民國80年3月16日出生,到民國98年8月時已經成年
第二,陳星說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
這一點始終沒有被林父母反駁
第三,陳星說林奕含在新書發表會中明確表示自己不是書中女主角
經過查證,林奕含真的明確說過她不是房思琪
以下是她是原話:「我很想說我相信可能有人隱藏在期待我是房思琪
但是我要說我很抱歉,但我真的不是房思琪,讓你們失望了」
影片在此https://goo.gl/QRmE6J
文字稿在此https://goo.gl/64yow7
第四,陳星說林奕含在專訪中表示16歲已經有憂鬱症
這個也在2017/1/9的一篇報道中得到佐證
(https://www.twreporter.org/a/mental-disorder)
原文是:「儘管從高二16歲起到如今快26歲,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診療,醫生卻一直沒有給
她明確的病名。」
我也列出一些看似打臉其實沒有打到臉的說法
1.陳星聲明「畢業後才認識」 林奕含父找出98年補習班榜單打臉
這篇新聞說.陳星聲明「畢業後才認識」,然而在陳星聲明中
並沒有畢業後才認識,而是說畢業後才交往
陳星聲明中也提到「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
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
他早就承認確實在98年2月時便知道林奕含也合過影
所以這則新聞並沒有打到臉,反而是扭曲了陳星的聲明,虛構了他沒說過的話
2.林奕含高二就被陳星逼口交
這則新聞的消息來源是「不願具名的人士」
這個消息沒有得到父母的證實,而且疑點重重
據「不願具名的人士」說林奕含被陳星逼口交而且在高二時曾向父母說過
但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林父母為什麼沒有報警?
高三父母又怎麼可能讓林奕含又去同一間補習班,又讓林奕含與陳星合影?
口交的新聞在5月18號發出,林父找榜單打臉的聲明在5月24號發出
在這5月24號林父的6點聲明中,並沒有證實5月18號不具名人士的說法
顯然這個消息並不可靠
3.有新聞說林父正在備妥林奕含醫療記錄證明林奕含不是在16歲開始看精神科
但是目前還沒有具體內容,等到刊出來之後在說
我這不是在為陳星說話,我只是在客觀分析
陳星的聲明確實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被打破
婚外情嚴重傷害家庭核心價值,外遇就是混蛋,沒什麼好說的
同樣的道德標準,第三者破壞家庭,也同樣是混蛋,不值得同情
道德標準應該要一致,而不是說50歲男子需要為不倫行為負責
18歲女生卻不需要為自己的不倫行為負責
雙重道德標準是難以服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