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cutom (cycutom)》之銘言:
: 我想不通邏輯在哪裡耶?
: 一座運動中心加上設施,至少都是數億起跳的稅金
: 蓋好之後,幹嘛要給公司、企業或團體去經營?
: 這不是莫名其妙嗎?
: 我強調一下,我不是在講運動中心該不該收錢的問題
: 而是在講,為什麼明明就是納稅人出的錢蓋好的設施,就像圖書館那樣
: 請約聘顧、臨時人員去維護好設施、接待民眾、收費等等就可以了啊
國道收費員嚇死政府寶寶啦
給民營的搞
讓他們自己徵人 自己排休
自己去算工時、加班費、一例一休之類的
你政府出來搞約聘
工時出勤出差錯
甚至談不適任辭退
馬上就被一狗票民運人士攻佔啦
你是承辦
自己找人做,成功沒功勞,出錯丟官走人網路公幹
找個外包做穩賺的才是台灣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