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之銘言:
: ※ 引述《chengyou66 (Quality)》之銘言:
: : 強者我親戚
: : 在南部賣吃的
: : 他們沒開發票50年了
: : 也沒在報稅
: : 所以算低收入戶
: : 有在領補助
: : 他們說在這個年代
: : 先顧好自己比較重要
: : 我聽了蠻有道理的
: : 所以這樣算過份嗎
: : ps別叫我檢舉
: 一年賺2000萬(首先我不認為他過得了國稅局這關)
: 申請低收?
: 我妹是某個單位社會課的社會福利承辦人 她看到笑了
: 除非他每年都把這兩千萬脫產出去
: 全家的所得和財產都兩袖清風喔 名下連汽車都不可以有
: 公部門要調財所來審核太容易了 想騙都騙不了
怪不得那些有錢人,會笑公務員蠢.
財產寄人名下可不可行?
法院認定 借名登記 是合法的
再者,就算借名登記 有被盜賣風險, OK ,
設定高額抵押債權, 房產也不怕被盜賣掉.
你社會課承辦人腦袋會聰明到去看這一塊嗎??
再來,把錢藏在國外,不讓你國稅局總歸戶,
你社會課有本事查得出來嗎??
更不用講,現在最夯的虛擬貨幣,把錢拿去買這些,
一根4G隨身碟,裡面的帳戶,一串打開帳戶的密碼,
就值個幾百萬幾千萬,區區公務員能夠理解嗎??
只會調財所資料?
那些藏錢的都快笑死了.....當在印度啊??
連印度都得採取高壓,直接把大面額鈔(500/1000盧比)
喊廢掉就廢掉,
大額鈔票持有人都得交代財富來源.
才能把好爺家族們的私藏財產逼出一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