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肩勸別滑手機被告性騷 熱心路人力挺不起訴
L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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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年3月初在台北市某影城看電影,見前方女子頻頻滑手機干擾他人觀看,伸手拍肩提醒,事後被女子提告性騷擾。台北地檢署參酌多名觀看同場電影觀眾的證詞,認定陳男無性騷擾,給予不起訴處分。
陳姓男子3月初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表示,他看電影時坐在他左前方的一名「拍肩姊」不時滑手機,發出擾人亮光及聲響,當拍肩姊第3次用手機發出聲響時,他跨過走道輕拍了她的右肩膀,並說「你吵到我們看電影了」,拍肩姊隨即離席。
陳男表示,電影散場時,拍肩姊已叫警察到場,控訴陳男的動作不禮貌,且有碰到她的胸部,事後雙方到警局做筆錄,拍肩姊向陳男提出告訴,警方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陳男將事發過程PO出後引起網友公憤,多名看同場電影的民眾因而出面幫忙作證,說明「拍肩姊」確實在看電影時使用手機干擾他人觀看。
陳男25日再度於爆料公社PO文表示,終於收到法院的不起訴處分書,他要感謝幫忙作證的民眾;據陳男說法,至少有6名當天同場的民眾幫忙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