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工讀生是不是成功帶風向惹

作者: marizona (古董雜貨店)   2017-05-28 02:07:06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現在風向確實又變了一些
: 但帶起來的恐怕不只是風向 而是PTT八卦板眾的智商
相信真理愈辯愈明
在沒有直接證據 (精液 錄影)之下
的確就如原po所說 第二直接的也只剩當事兩造的說詞 (陳老師與林同學的說詞)
陳老師聲明稿

林同學的網友求救紀錄

林同學的日記

: 這件事情目前可以供板眾拼湊真相的
: 基本上都是林女的聲明 著作及文章等
: 但基本上這些線索 (注意 我稱之為「線索」 而非「證據」)
: 有個共通點 那就是全部都是出自於林女的供述
哪有 人家也有看 陳老師的 聲明
並沒有只有看林同學的 自白
如果要相信這些線索
姑且還是雙方一起相信
這才公平 才不是選擇性相信
: 在實務上這種供述最常見、甚至可以說是一定會有的狀況就是
: 會偏重供述對自己有利 以及對對方不利的部份
: 也就是所謂的羅生門
羅生門是要有矛盾才叫羅生門
會有矛盾感只是工讀和74自己都演繹過頭 當然彼此的小劇場 打起了架
但只看陳與林 兩造雙方的說法
會發現並沒有矛盾
16不認識 (陳的聲明)
17強姦 (林的自白)
18高三下二月到五月 沒往來 八月正式 "交往" 兩個月後被甩 (陳的聲明)
: 就像出車禍時 假如當地限速50 駕駛當時開到55
: 去作筆錄的人十個有九個會說當時的速度符合速限 這是人之常情
: 因此在缺乏其他物證的情況下 全面採信這種供述是非常危險的
的確
版上沒有人能夠坐時光機
第一次到底是不是十七歲
第一次到底是不是強姦?
正式交往前就做 或甚至正式交往前就強姦一事
若為真 對陳不利 對林有利
那麼當然會變成 陳不想講
: 更別提林女寫這些控訴 就是要控訴陳星對她始亂終棄
這是你的衍伸腦補 陳沒說 林也沒說
: 她會講對陳星有利的供詞嗎? 當然都幾乎避而不談
林講的是 : 自己沒有要把身體交給對方,是被強姦的,時間點在17歲 (林的自白)
她避而不談的是 : 被插完後還傻到去和強姦者「交往」 在18歲畢業後。
然後還被元配洗臉 下跪 (陳的聲明)
陳老師講的是 : 我在林同學16歲時還不認識她。
至於十八歲那年二月到六月大考衝刺期,我們沒私下碰面 ,
畢業後才正式「交往」 (陳的聲明)
陳避而不談的 : 林同學十七歲時自己到底認不認識她
有沒有當年已經發生過了甚麼 比如強姦過她 (林的自白)
以上完全沒有推論的成分 本於兩造雙方說詞整理
先假設兩造說法都是真的的話
也就是17歲強姦
18歲正式交往
: 最後都是大家在挖小說挖網誌時不小心挖到地雷 把74團炸得滿天飛
?
: 而林女家屬當初指控陳星的那些控訴
: 內容也非常不完整 對於案件經過也幾乎沒有交代 可想而知必然是有所隱瞞
倒也沒有隱瞞甚麼
只是實在很難接受自己女兒被人家強姦還愛上人家的事實 當然不想提那個愛
然後又缺乏十七歲強姦的第一證據 (精液/錄影/人證觀摩做愛)
很無奈
: 而事實上也果不其然 到後面線索被越挖越多
: 案件內容從一開始的誘姦 變成有交往事實而且父母還介入談判分手
這也是真的 (假設陳聲明為真)
但是17歲的強姦,也和18歲的交往,不衝突 (假設林自白為真)
: 交往發生關係的歲數 也從小說版本的13歲 變成16歲 又變17歲
17歲被強姦 本於林的自白
: 然後在林大立委自爆後終於確定林女自承交往發生關係時已經成年
初次發生關系18歲為偽。 (本於林的自白 陳對性事沒有表示)
陳老師講正式交往是十八歲。 (假設陳老師聲明為真)
但「在一起」不一定要做愛,反之做愛也不一定需要「在一起」
而不夠聰明的人 就會被暗示 : 十八歲交往 = 十八歲做愛 = 十八歲合意做愛
就如同 林同學自白 自己被強姦是十七歲
但不夠聰明的人 就會被誘導到 :
被強姦一定是沒有喜歡,或有喜歡就一定沒被強姦的方向
(事實上以常理推斷 有點好感才會有讓對方靠近機會 才更有讓自己被強姦的機會)
喜歡 與 初次性交合意與否 兩者是獨立事件
陳老師只講了交往,但沒有講到初次性事相關
而關於杯到底等不等於林...
杯若等於林也只是代表,成年後的林有答應過進入「正式交往」。
但這也不是新情報啊,陳的聲明本來就講過了。(這點我相信陳老師)
聲明第二點
就如同,十七歲就已被強姦,這點我也相信林同學,兩邊一起信
本來要做愛或要被強姦 也不一定要先有「正式交往」嘛
林同學有說是被硬上的 被星 而她其實並沒有要交出身體 至少在十七歲那次
求助文 (高三那年)
日記 人生從此徹底歪斜、折斷了的十七歲
在沒有第一直接證據 (精液 錄影)的狀況下
陳同學 林老師 兩個當事人的說詞一起相信 很公平
大家也不胡亂推演
亂講甚麼精神病人不可信 或狼師不可信之類的
: 歹戲拖棚就算了 爆料像擠牙膏一樣慢慢擠
: 然後新料出來每次都是在打擊74團的士氣
? 這邊看不懂 不回
: 每次一個爆料出來 就有一個大絕招失效
: 天曉得還有多少料沒爆?
: 搞了老半天就是故意放一堆不完整的事實出來讓社會大眾去攻擊陳星嘛
: 當初跟著74團衝鋒陷陣的人 已經有很多人覺得不對勁下車了
: 現在就剩下一堆已經放棄思考的重裝74團
?? 還是有板友在想吧
: 看到有人不認同他們獵巫誅九族的行徑 就跳針工讀生工讀生
: 拼命詛咒別人女兒被人幹 被人塞懶叫 有種不要生女兒 要不就叫人去自殺
: 講74團還是失智都還算好聽了 根本一堆先射箭再畫靶的妖魔鬼怪
: 靶畫在陳星身上說姦淫幼女 最後發現不是這回事就從聖74變狂戰士
: 陳星陳星 工讀生工讀生
: 最後退化成一群猩猩 只會搥胸大喊 喔嗚喔嗚 喔嗚喔嗚喔嗚
: 所以不是風向變了 只是很多人找回腦袋下了車而已 懂了嗎
? 這邊看不懂 不回
結論 :
17歲強姦 18歲「正式交往」兩個月被甩 林對陳有愛 陳對林為姦
強姦交往本來就是兩件不相關的事情 (數學上稱為獨立事件)
喜歡與性交合意與否 也是不相關的事情
請工讀與74彼此大和解
這裡既不存在謊言 也不存在矛盾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10:00
她哪篇文章寫到17歲被強姦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5-28 02:10:00
其實這說法是狠打工讀生的臉X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11:00
17強姦的自白是那裡來的 問你這個你一定答不出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5-28 02:11:00
但是兩邊說法都是事實的話 就會出現這個關鍵點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12:00
我記得不是叫"誘姦"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8 02:12:00
夢到的阿 根本沒強姦這說詞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12:00
沒有 所謂強姦 是74團讀小說穿鑿附會來的
作者: LouisLSYA (阿莊XD)   2017-05-28 02:12:00
????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28 02:12:00
自作聰明就是說你這種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28 02:13:00
從頭到尾沒一處論述不是破綻還自以為看破了什麼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13:00
她如果有寫她被強姦 我會是傾向相信她的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14:00
你其實早就腦補了吧顆顆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8 02:16:00
林從來沒說過自己17歲在小公寓被強姦 根本是74團腦補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7-05-28 02:16:00
如果我是陳星,打死不認就是唯一的策略,人都死了,想跟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16:00
你的所謂日記 沒有提到強姦。而那篇所謂求助文 到底是誰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8 02:16:00
工讀生快來噓文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8 02:17:00
這位只是誤把74團腦補當成林的自白XDDD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17:00
寫的? 那個人願意作證嗎? 如果願意 請他出面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18:00
原po 你文章打那麼長一篇 講一下那裡自白說被強姦吧?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7-05-28 02:18:00
如果我是陳星,打死不認就是唯一的策略,人都死了,想跟我鬥,門都沒有....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19:00
靠背,結果是轉述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19:00
我覺得這樣看過來,阿就約會強暴。嘛,反正對我來說,成年已婚老師這樣玩高中生玩到她一生陰影,就算第一次是甘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20:00
你貼的那張圖 哪是林的自白?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21:00
大概騎士團觀落陰說林說什麼也變成自白了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21:00
願的都要獵他一頓。題外話,我認為謝震武支持獵巫,我猜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17-05-28 02:22:00
綜觀整個事件 唯一的贏家大概就出版社 版稅沒多少 書賣到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23:00
的,依他專業應該不可能沒想到"有不甘願的證據早拿出來了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17-05-28 02:23:00
翻掉 一般言情小說哪這麼好賣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23:00
啊一句一句澄清是要澄清到幾百年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28 02:23:00
你眼睛有問題才看成那是林的自白吧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2:24:00
網路對話?那可能還留有紀錄耶.....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25:00
你今天說我工讀生,昨天凌晨一點偷尻槍 我要兩個都澄清嗎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25:00
題外話,元po你覺不覺得不少版友對當初把不到的高中正妹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2:25:00
繼續等後續(思)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25:00
有網路對話 還用拖到現在? 我馬上幹爆陳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25:00
你結論根本就是74團,工讀生是說林是神經病,幻想被強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26:00
我相信原po應該只是貼錯 所以林在哪裡自白17歲被強姦?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5-28 02:27:00
應該是戀上老師的高中生 因為被父母發現 被強迫分手談判而談判時 因為四個大人都在乎名譽 所以就搓湯圓 不想讓人知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28:00
以工讀生的證據標準,幾乎沒有案件是有證據的,李泰安火車翻車案沒有證據,謝依涵殺人案沒有證據,都不算是證據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5-28 02:29:00
但是林其實不願意 所以最後受傷的只有林一個 使她充滿恨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29:00
所以林自白17歲遭到強姦的文章在哪裡?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30:00
謝依函的物證很明確 我想問問你說林被陳強姦 證據在那裡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30:00
他自白起碼有交往過,然後沒說沒做過吧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28 02:30:00
原來是網路上某人的隨口說說啊,我還以為我漏掉了什麼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31:00
有李泰安搞軌的證據嗎?有錄影嗎?工具關他屁事以工讀生的標準,那根本不算證據,只是腦補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32:00
推你很理性 兩邊都相信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28 02:32:00
李泰安有認罪嗎?陳興呢?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33:00
所以我說 那個17歲強姦的自白呢?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33:00
工讀生都看風向,法院判下去,他們就認為證據確鑿,判之前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34:00
可惜工讀生不買單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34:00
既有搞軌工具 又發現蛇毒 也知道去那裡買的 那就是證據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34:00
就說那是腦補,不算證據
作者: alen82515 (猛哥神信)   2017-05-28 02:34:00
哈哈哈,結果也是自己腦補到通順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34:00
自白不重要阿,反正沒證據,心證就那本小說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35:00
尤其是蛇毒 那是在明確不過的證據了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35:00
高中正妹跟已婚狼師,要選擇相信那個沒有很難的說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36:00
反正我們不負責辦案,只負責獵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36:00
而今天 林奕含自己都沒有指控性侵 表示受害者存不存在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36:00
這已經跟證據沒關係 而到了有人不知道什麼叫自白的地步了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36:00
那位同學的論證已經給南檢偵辦 也會約談當事人 她如果做偽證是會受罰的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36:00
法院改判,他們有會改口,之前的證據有瑕疵,這就是工讀生
作者: wiydluck (櫻井雪乃)   2017-05-28 02:37:00
"假設"被強姦了 就算不提告 應該也不會想再看到狼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37:00
既然發現有人死因不單純 當然要追查看有沒有兇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38:00
但林自殺 且又沒有控訴性侵 那麼就連受害者是不是存在都有問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38:00
如果原po所謂的自白就是他貼的那個 這篇就是廢文了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39:00
我等宅宅是很難理解半推半就約會強暴界的,理論上性侵有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40:00
不管法院怎麼判,工讀生永遠的是對的,證據是什麼,他會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40:00
所以林奕含和李泰安 是無法相提並論的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40:00
黑數,大概有一部分是這樣來,有一部分被說服交往。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41:00
但也沒有難理解到哪去,想想那些勉為其難和自己約會的女生就懂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42:00
更正一下 李妻不是死於蛇毒 而是別的因素 年代久遠記錯了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44:00
哪裡沒有控訴性侵 她受專訪時就說 這是他認識的一個老師 長年利用職權誘姦、性虐待女學生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44:00
對 那是小說情節 他說過不是他本人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44:00
工讀生的大絕招就是法院判決,沒有討論空間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8 02:44:00
請繼續夢見「行政簽結」,搞不好真的睡覺夢到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44:00
訪談是說原型是老師,然後這原型還有另外一個原型胡蘭成然後 長年利用職權誘姦、性虐待女學生 的是李國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45:00
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他講的是房思琪 不是她自己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46:00
那是真她受訪問時說 沒有辦法說出她被強暴這件事 一個沒有被強暴過的人 不會有這樣激動的情緒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46:00
那蛇毒有用到嗎?還是只能算當年鄉民用來獵巫的咒語?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46:00
訪談的部分...已經戰到爛掉了 再拿出來真的掉漆"一個沒有被強暴過的人 不會有這樣激動的情緒" ?????????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47:00
她的父母發表聲明了 那是林奕含親身的遭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47:00
你是說林說過自己沒辦法說出被強暴這事? 有來原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47:00
所以林13歲的時候被人強破口交?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48:00
他父母的聲明前後看起來不協調我都懶得提了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48:00
沒有掉漆吧,就相信正妹跟相信狼師的選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48:00
她自己就說 她不是房思琪 父母又再說一次了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48:00
你們可以選擇性的相信陳腥言語 林家人的發言卻全都不信未免太過偏頗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49:00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0:00
5/3 1. 請不要再將作品內容和作家經歷百分之百地劃上等號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7-05-28 02:50:00
鄉民被抓id也都說網路言論不等於自己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51:00
我是不太懂這跟我們相不相信林家人的發言有啥關係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5-28 02:51:00
工讀生對陳星性侵案的嚴格證據標準,拿到其他案例裡,證據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51:00
我覺得原po的論述很好 他相信陳腥也相信林奕含 發覺兩邊是對的起來的 可以軿湊出真相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2:00
問題是林奕含沒說過被性侵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52:00
他這論述哪裡好? 他根本沒看到林說17歲被強姦的自白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52:00
都你在講幹話,從頭到尾講的馬上被推翻,就扯別的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2:52:00
陳星才莫名其妙吧 第一時間說去對岸學術研討 出面後說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53:00
sim標準就是追劇沒追仔細被打臉就扯開話題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2:53:00
這段時間在台北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2:53:00
而你們的言論只是一昧的要污名化林奕含 她發表過的言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53:00
目前能件的林奕含文字 根本沒有指控陳星性侵她的內容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4:00
去中國 那不是謠傳的嗎? 陳星有說過自己去中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54:00
汙名化林奕含? 在講什麼東西啊 0rz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54:00
所以為什麼最後根本懶得跟騎士團講理,因為他們只會跳針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5:00
不是房思琪 你覺得我在說謊? 我可以給你看證據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2:56:00
林家的最新聲明也說不要認定小說內容全部是真的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2:56:00
傷害騎士團跟看騎士團跳針,我選擇前者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6:00
https://goo.gl/1Fs5zo林家聲明 看第一點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7:00
訪談https://goo.gl/G3ETd0 CTRL+F 我真的不是房思琪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28 02:58:00
74團不攻自破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2:58:00
麻煩不知道現況 就更新一下資訊 不要傻傻就成為反智74團的一員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7-05-28 03:01:00
只要陳星不親口承認,逼林做不願意的事,這事就無解,除非陳星具有良心發現的可能啊~~但事情揭發這麼久,他還應對來應對去的,說他很有良心,我實在不太相信~不太相信自證己罪的情形會發生!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8 03:02:00
林什麼時候有說被強姦?小說?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03:00
她在FB及網誌都有寫過 事情發生在她17歲 精彩的人生才要開始 但都被搶走了"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03:00
那不就是這篇的連結 裡面又沒提到強姦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7-05-28 03:04:00
還有陳不是不講,而是不講對自己不利不事,就像罪犯會想逃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04:00
網誌應該秋煞人那篇 沒再談小說不要再說林否認是房思齊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8 03:04:00
你框起來的地方哪裡有說被強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04:00
而你的這個連結 跟性侵更沒有關係了吧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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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05:00
而且 上面是寫17歲 如果是真的 可以證明陳星說謊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8 03:05:00
還是沒寫強姦啊 74這麼喜歡腦補?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05:00
跟我最上面她說過的話相呼應 有經歷過的人沒有辦法說出自己被強暴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3:06:00
74團又在辦聖經讀書會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06:00
那一段你有沒有來源?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8 03:06:00
所以你們幫林奕寒腦補被強姦?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07:00
這是FB及痞客邦裡面的內容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07:00
出國深造是陳星版台南補習班的公告 陳星出來發聲明沒人追這點也是滿神奇的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08:00
不過網誌跟小杯都沒有真的確定是本人啦 只是立委說有察過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3:08:00
跟騎士團講邏輯真的是浪費時間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08:00
現在你們是法官 我是加害人嗎?還要被你們審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08:00
陳的聲明說在18歲交往前沒有私交 麻煩你看清楚所以若能證明17歲就認識還出去玩 當然能證明陳星說謊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09:00
我秉持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們支持陳腥 你們除了聲明 拿得出什麼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10:00
你所謂的證據根本沒提到性侵你知道嗎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10:00
那就看林家人能不能證明17歲那段關係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28 03:10:00
一個小三個性跟一個騙砲剛好配一起,不多講惹,我不想陷入無限跳針輪迴母豬配公豬,悲劇剛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11:00
你貼的東西 裡面哪裡講到 "性侵"?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8 03:11:00
簡單30你生活在台灣?在台灣指控人犯罪要拿證據出來只有中國這種威權國家才是黨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3:13:00
「陳的聲明說在18歲交往前沒有私交」有這段?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14:00
喔對了 還有 不要隨便講人支持陳星至少我一點都不支持陳星的作為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14:00
一個人如果是好好交往 分手也沒什麼怎麼可能有人分手多年後看到對方的照片就崩潰到想死 跟我說案情很單純我不相信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15:00
fb [卻硬要插進來] 你覺得這不是強姦也真服了你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28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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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16:00
"硬要插近來"那個哪是林自己寫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16:00
FB硬要插進來不就是某個人轉述… 誰知道那人是誰簡單30第三個連結 不好意思我還是沒看到性侵怎麼不可能有人分手之後還痛恨前夫或前妻或前男朋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17:00
我絕對一點都不支持陳星 但我也不支持你們這種指控方式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3:17:00
sading7請回答陳的聲明說在18歲交往前沒有私交是哪來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19:00
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20:00
其實那段聲明有說17歲的時候有沒有私交 XD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3:20:00
這叫「聲明說在18歲交往前沒有私交」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21:00
是沒有說 但如果17歲便有私交 而且還有強迫性交 有可能在之後還去補習? 不可能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3:22:00
哦!看你這麼追殺原po用自白兩字,原來你也會語誤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22:00
就如同那個16歲被迫口交的新聞一樣 既然都被硬上 怎麼可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8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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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怎摸覺得像是在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8 03:23:00
我只能把想看的書藏起來偷看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8 03:24:00
可以有很多種猜測呀~,我只是提醒sading7你講錯話而已~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8 03:24:00
我的夢想是當個作家 在海岸的小木屋寫文章但在大考前夕,我卻被家人要求要讀醫科 滿級分又怎樣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24:00
至少17歲強姦這個可能性不高 因為沒道理之後還去補習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25:00
1.父母在17歲的時候又不一定知情 2.之前還有林的同學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25:00
但肯定的是這篇現在是廢文了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8 03:25:00
我沒辦法跟我喜歡的文學相愛 不能跟小說私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26:00
父母不知情 林奕含如果17歲被強姦 卻還不在乎地的去補習?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8 03:26:00
所以是不是搞了半天 跟性侵 其實沒有關係?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27:00
林的文章不就寫過他試探過他媽媽 回答是你同學一定很騷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8 03:27:00
感覺那篇開頭就破題在講夢想了,就你們腦補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27:00
那文章是小說吧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28 03:28:00
南部補習班買榜很常見啦 林又是當年唯一滿級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8 03:28:00
林的小說的確有寫到主角們的父母對性事的教育有問題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8 03:28:00
我說FB動態那篇
作者: hsien918 (我賢)   2017-05-28 03:30:00
同意!!!
作者: zvx (華麗的冒險)   2017-05-28 03:39:00
作者: Missprincess (總算不用再飛了~休息~)   2017-05-28 03:42:00
日創社的後續勒?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8 03:42:00
那裡說的17強姦?
作者: s6525480   2017-05-28 03:45:00
對簡單講 被丟原子彈是事實 靠老米罩著也是事實拚命去講他壞他丟原子彈 只有忽視現實的白目才會幹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8 03:52:00
所以我說,強姦的證據呢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7-05-28 03:55:00
支持陳星就支持陳星吧!各自有各自的立場!手法要就乾淨點,要就粗糙點。犯不著假中立真護航
作者: income19 (收入19)   2017-05-28 03:59:00
不錯
作者: s6525480   2017-05-28 04:06:00
唾棄老k就一定支持食屎dpp哦 奇怪了 腦子稍用好吧一個是打假球 一個是又蠢又打假球
作者: poorenglish (英文菜)   2017-05-28 04:35:00
回那篇幹嘛 整篇主觀角度的論述是不能討論的
作者: tigertanktwo (洛月)   2017-05-28 05:34:00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5-28 06:01:00
你說的自白 是完全不可靠的二手消息
作者: WashableID (三葉蟲)   2017-05-28 06:05:00
然後陳興的聲明 就一定是完全可靠的第一手消息星迷和母豬教徒噁心的地方就在這裡
作者: tsub (tsub)   2017-05-28 06:17:00
推 工讀生會圍剿你,幫補血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5-28 06:26:00
74只想節律自己能接受的故事劇情 是不是阿 ˊˋ節錄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28 06:34:00
結果不是林說被強姦 是有人說林偷偷告訴無名氏林被強姦 wtf
作者: CPer (CPer)   2017-05-28 06:44:00
跟路人網路對話會講那麼多?你覺得沒問題?這轉述根本達不到自白程度,還有下跪也是新聞寫的是不是也還待求證若高三沒補到畢業還能馬上聯絡去住別人小公寓這沒問題嗎
作者: manpow (麵包兒)   2017-05-28 06:52:00
滿有可能的
作者: Housetobe (House2nd)   2017-05-28 07:00:00
噓的 挺陳的 希望你們的女兒以後也17歲被姦18歲愛上姦她的人 然後再被那時跟你們現在一樣的言論婊 嘻嘻
作者: silentsand (Brad)   2017-05-28 07:01:00
如果高三那次只是為了宣傳的臨時班,叫回去只是照相上一節課,那也是有可能,比較具體的是,陳台南班班導都會問來補的學生,誰是段考前幾名,他們是把前幾排保留給這些學生先畫位,所以若如黑特南女說,我認為林應是高12開始補,高3是只回去照次相還是繼續補,有待林的同學等作證,但林若坐這麼前面,陳不認識他很奇怪,林沒跟陳有多次互動就願意接受邀請(網誌所言)去看展,也很不合理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8 07:23:00
別人的發言你不能當林的自白而且陳的18歲和林的17歲搞不好是同時期高三畢業暑假 算不算高三?林的生日在1991年316 基本上高三下學期他就是18歲了沒有證據顯示高三上之前發生了什麼又 真的發生了什麼 也不可能推翻現在的風向除非真的是貨真價實的強姦
作者: flypig1999   2017-05-28 07:39:00
文章看起來就真的有強姦
作者: Pictor (Pictor)   2017-05-28 07:41:00
這才是中立的分析,將兩造說詞一起納入,不想像有些自認理性的人,其實是雙重標準還一直說別人小說派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8 07:41:00
被幹完 合照比YA之後 還去上他衝刺班的課 畢業後交往狼失真的可惡 有人去把照片調出來看有沒有異樣嗎
作者: BwithU (ニート找工作難如登天)   2017-05-28 0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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