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苗博雅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7-05-28 10:43:33
所以現在同性婚姻過了之後 , 風向要吹向收養小孩了嗎?
同性結婚 ok啊!兩人相愛結婚 不影響其他人 非常同意啊
但收養小孩 就牽扯到那個小朋友的一切了
像板上說的 有人看到同性戀牽手 接吻 就是不舒服 而且還是大多數
你要收養的小孩 不只可能更容易受到霸凌
搞不好還會歧視領養他的人 讓他不舒服
不然乾脆 你們要領養 去領養已經16歲或18歲 能正常思考的小朋友
他們如果同意 那也沒意見
你同性相愛 就相愛結婚 不影響人 ok啊!
但你們也不是因為疾病生不出來 是因為你們天生就是精子對精子 卵子對卵子
怪誰?
還是要不要你們也去揪團向 神明也好 上帝也好 大自然也好
跟祂們抗議說精子對精子 生不出小孩 不公平 卵子對卵子 生不出小孩 不公平?
引述《oaoa0123 (ball ^ω^ ice)》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阿苗一針見血的批評靠北工程師上的肥宅恐同文,
: 邏輯清楚、高下立判!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posts/1374198112659773
: FB內容:
: ok,fine。請問被同志收養的小孩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嗎?
: 「你媽媽爸爸是誰?」
: 「我不知道。」
: 你覺得這樣對小孩比較好嗎?如果把小孩生出來的異性戀都不出養、如果異性戀可以給這
: 家長不會教、老師不會教,教出會歧視和霸凌的別人的孩子,是誰該負責?照這個「受害
: 你的邏輯可能足以寫出很棒的程式。如果可以把邏輯能力應用在思考社會議題就更棒了。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45:00
甲甲會說~~別人領養 干你屁事~~上面那句話根本萬用...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45:00
可是可是窮人家的小孩也會被笑被80雙親被歧視啊我覺得世界上不應該有窮人跟同性戀,你怎麼看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46:00
讓孩子進入家庭總比0父母好吧~~至少有2父或2母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46:00
喔 所以窮人會被笑被80 就要讓更多人都被80甲甲才會爽?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28 10:46:00
現在法律規定一個人就可以領養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47:00
因為窮人會被80 所以要新增80選項 讓被80的人更多??????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47:00
孤兒已經很可憐 不代表就要被甲甲領養造成二度傷害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7-05-28 10:47:00
有霸凌現象因此改善社會風氣才是正常的吧。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48:00
兒童福利專家會整體評估~~針對性向禁止其實剝奪了孩子權益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7-05-28 10:48:00
更何況現行法律單人就能收養,那沒道理兩個人不能收養
作者: ginoc5566 (十八尖山下智久)   2017-05-28 10:49:00
樓下說:領養小孩,乾你屁事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5-28 10:49:00
收養小孩還需要討論不宜通過 但80是80者的問題 不是被8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49:00
北七,重點是要如何教育下一代不要去80別人,還在那邊增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49:00
一個人可收養 就要同意兩個人也可 那十個人多P可收養嗎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49:00
可能被霸凌的原因很多,若都禁止恐怕也沒幾個孩子能被領養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5-28 10:50:00
人GGYY就是被霸凌呀 連社會化都不肯 被霸凌活該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50:00
笑死人了 我用3樓的邏輯回你 結果你反駁不了只能罵北七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8 10:50:00
同性戀再現行法律下本來就可以領養小孩了 好嗎…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50:00
等孩子懂事 有拒絕的能力時 才支持他能被甲甲領養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51:00
所以甲甲只能領養16歲以上的孩子 不要去領養那些還懵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51:00
原來被霸凌是“被霸凌者”或者“被霸凌者雙親”的問題而不是霸凌者的問題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1:00
真心為了孩子好就應該相信專業而不是憑自己的感覺~~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51:00
甲甲那些護航的理由 遇到有點邏輯的人 就通通被打趴在地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52:00
@isad5566,欸欸我打了這麼多字你看到北七就急著崩潰了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52:00
我反駁你的邏輯以後 你開始改扯是80者的問題XDDDDD 笑死甲甲講不贏 就先罵北七 再罵你崩潰 自以為勝利囉 笑死人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52:00
專業人士不敢拒絕甲甲領養小孩 拒絕了就被告歧視怎辦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28 10:53:00
是不是有人不知道太窮不能領養小孩啊...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3:00
為了自己的理念去剝奪孩子進入優質家庭的機會不太合理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53:00
你一堆扯東扯西的字 就代表你反駁不了我對你的反駁啊XD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53:00
我三樓的邏輯就是原po的邏輯,你是看不懂反諷還是急著戴帽子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8 10:54:00
雖然我覺得收養是一定會給的 那假設我們立委真的 立出同志收養條件有別於 異性 那同志一樣用個人名義收養不
作者: a5245242003 (elbert)   2017-05-28 10:54:00
推這篇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0:54:00
開始把自己和苗博雅的邏輯錯誤推給別人囉 XDDD 笑死人
作者: CJ3CJ3CJ3   2017-05-28 10:54:00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 但是領養並不是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4:00
讓孩子由適合優質的家庭領養是專家的專業,不該憑自己感覺2016年全美50州的同性婚姻伴侶都可以合法領養小孩了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7-05-28 10:55:00
把沒判斷力的男孩洗腦成甲甲這樣伴侶就多一人了不錯吧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5:00
且美國一堆基督徒都拿不出可被採納的反對理由~~那我們為何要因自己的感覺去剝奪孩子進入家庭的機會呢~~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56:00
嘖嘖,果然人只會看到自己想看的,笑笑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5-28 10:56:00
同性戀如果領養到天生恐同的小朋友..感覺很精彩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0:57:00
檢討受害者好棒棒哦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7:00
如果對專家的專業判斷都不信任~~領養制度就沒有存在必要了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57:00
甲甲家長 對小孩子來說 會是優質的家庭...?專業人士不敢拒絕甲甲領養小孩 拒絕了就被告歧視怎辦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8:00
任何領養家庭都可能出現未來孩子不喜歡父母的情形啊~~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58:00
領養制度是讓孤兒進入好的家庭 而不是造成他二度傷害大部份人不喜歡自己的父母是甲甲家庭如果甲甲要領養 限制只能領養16歲以上的孤兒
作者: akobe   2017-05-28 10:59:00
有專家背書的自然是優質家庭啊~~不然要專家幹嘛?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0:59:00
因為16歲以上的 才有說拒絕的能力及勇氣因為專業人士不敢拒絕甲甲領養小孩 拒絕了就被告歧視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8 11:00:00
樓上的假設是 所有孤兒都有人要領養 但很現實的是 異性
作者: akobe   2017-05-28 11:00:00
孩子適合什麼樣的家庭應該由真正的兒童福利專家決定~~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1:00:00
我說的受害者是被霸凌者的而不是甲甲,原po是不是搞錯了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1:01:00
專業人士不敢拒絕甲甲領養小孩 拒絕了就是會被告歧視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8 11:02:00
就說甲甲可以單身領養 對方不說你法院哪知道他是甲甲實務上說不定甲甲早就認養小孩了
作者: akobe   2017-05-28 11:03:00
如果因為討厭同志到連專家的專業也不相信實在...
作者: LeaveTaiwan (LeaveTaiwan!!!)   2017-05-28 11:03:00
抱歉 因為甲甲太會告人了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8 11:04:00
雖然討論這個從頭到尾就是假議題 我甚至覺得 領養比起同志婚姻 更沒有爭論修性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1:05:00
你要抵制同性戀有別的辦法或邏輯,不去教下一代停止霸凌在這邊講這種幹話,說的好像孤兒不會被霸凌一樣,邏輯是死掉了哦?
作者: akobe   2017-05-28 11:06:00
這麼怕被告且無法為自己的專業辯護還能當專家嗎?
作者: ps2000918 (neo)   2017-05-28 11:17:00
都異性戀拋棄的孩子啊,異性戀好殘忍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1:17:00
原PO的世界還真是簡單的二分法啊,說北七跟幹話的就不能討論霸凌議題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5-28 11:21:00
只會說北七 崩潰和幹話 跟萌萌一模一樣呢 哈哈
作者: KazaSou (風草)   2017-05-28 11:24:00
說白了現實就是有你們這種邏輯死掉的隊友只會跳針人家用了不文雅的字詞忽略全文才會論證不利導致挺同一面倒風向就是這樣帶起來的,難過
作者: tryangel (大家好)   2017-05-28 11:26:00
看到說十人多p的家庭就想笑,也是神邏輯了
作者: xxsnake   2017-05-28 11:26:00
可以結婚了現在想要有小孩啦 不是說結婚不是為了有小孩嘴巴說一套 行為卻很誠實歇斯底里不願承認自己的不同 快去和另一半生愛的結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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