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資源回收撿到1支哀鳳 清潔老婦母子涉侵占

作者: Vexation (憲政復仇者)   2017-05-28 13:26:47
八卦版一堆腦殘 清潔婦這種行為不論法律或道德來講完全是錯誤
這種行為還有人護航 果然八卦一堆肥窮貪宅
八卦腦殘宅的滑坡論證→
撿到全新的唉鳳手機被告=以後撿到任何被丟的物品都會被告
這種邏輯的謬誤明顯到用攬趴都能分辨
1.被害人是誤丟手機,沒有拋棄意思
2.全新唉鳳手機價值明顯不等於垃圾
再從其他觀點論述
1.清潔婦沒有人際道義
就我工作經驗
這種資源回收都是跟公司有關係,
我才找你過來收,多少都有點施恩於人之意思
我對你好才把這種錢給你賺
結果你撿到我的東西,不但不告知我,還拿去盜賣
不要說啥老婦人不懂手機價值啦,做資源回收工作的人怎麼可能不知道新的手機沒價值
2.不道德
撿到公司紙箱有全新手機,除非你是腦殘啦,不然怎麼可能認為這是公司故意丟的
你他媽會把兩萬元丟在紙箱噢
貪心就貪心
以為大家都白癡
還好刑法有侵占遺失物罪把這些窮肥宅吉到漏尿
以上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28:00
你的論點可笑到不知道怎麼回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5-28 13:29:00
那老婦人最好被抓去關 幹 撿到手機還不講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30:00
清潔婦是這個公司內部的清潔人員不是回收人員 所以她一定是知道這個是新手機 又是公司的 確實罪有應得如果她是做回收的我覺得才是另一個情形~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31:00
都拿去賣了17500,當然是知道它的價值...明顯是侵占如果拿去賣給回收商人500,那還有得揮是以為是回收舊物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32:00
更別說她還拿回家跟兒子討論要怎麼處理
作者: rrayallen (無暱稱之人)   2017-05-28 13:32:00
重點在於拋棄所有意思的是紙箱 不是手機
作者: s01714   2017-05-28 13:33:00
阿婆74團回不出什麼有邏輯性的東西就別出來丟人了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34:00
笑死人 今天紙箱內的是條內褲 八成就不侵占了 ㄏ重點不在那件東西是否值多少價錢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34:00
內褲也有很高價的內褲喔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35:00
跟是什麼東西無關吧?是人家要不要追究而已~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35:00
重點在你是賣手機店的清潔人員,回收處看到全新手機不去上報,據為己有,拿回家跟兒子討論如何處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35:00
價值當然很重要...你丟一團廢紙,跟廢紙中包了二十萬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35:00
的確是人家要不要追究而已 這就是答案 在那邊道德心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37:00
價值太輕微的就算要追究,檢察官也可以職權不起訴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37:00
啊重點就不是裡面是多少價值的東西 而是你是否丟了回收的東西還能告別人侵占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38:00
你在路上撿到面紙拿回家用,跟撿到100萬拿回家用等價?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38:00
我是覺得就很明顯她一開始就知道這是公司的有價物品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39:00
然後她想要把它貪下來 就這麼簡單~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39:00
問題來了,公司丟的是紙箱,而不知道裡頭還有手機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40:00
她不是外面回收的阿 她是公司的職員~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40:00
什麼叫貪 你如果發現回收內有值錢的東西 必定是拿去賣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40:00
那種推文講的理直氣壯的不知道有幾關公司敢雇用*幾間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41:00
公司的職員 八成是外包的清潔人員吧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41:00
你如果發現回收物中夾100萬現金,必定拿去用?你的邏輯是只要撿到的東西就可以用?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42:00
"檢警調查,老婦在營業處擔任清潔人員" 光這個就不用講了
作者: GX90160SS   2017-05-28 13:42:00
論調正確,重點在犯意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42:00
就算是外面的回收人員也不行啦...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43:00
她要是真不知情,拿去賣給回收商哪個幾百塊還有得談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5-28 13:43:00
agg真的會扯 寶特瓶跟唉鳳一樣嗎?寶特瓶拿去賣 賣的道17500ㄇ?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43:00
我討論是看情形 確實有些回收老婦人不懂手機直不值錢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3:44:00
這個我們是另外討論 但這個情形就很明確了~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44:00
ㄏ 你就繼續跳針在價值上面做判斷吧
作者: rrayallen (無暱稱之人)   2017-05-28 13:45:00
法律不保護無知的人 依照社會通念 的判斷 拋棄的是紙箱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45:00
當然價值是讓人追究的最大原因 不過就是個雙重標準罷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28 13:45:00
護航的,這種神扯邏輯滿有創意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45:00
雙重標準什麼,你偷摸女人的手跟偷摸女人的奶就不一樣
作者: rrayallen (無暱稱之人)   2017-05-28 13:46:00
並非手機 這是可得而知之的 不要再詭辯了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28 13:46:00
我是不認為連出兩個包的清查人員疏失比老婦小啦ㄏ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28 13:46:00
有人會把iPhone和保特瓶當作一樣嗎?怎麼不用保特瓶打電話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7-05-28 13:47:00
出包的人疏失是他們公司內部責任的問題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5-28 13:47:00
慢慢跳 我撿幾個保特瓶給你要嗎 一賣你17500戚家上下13口都喝砒霜死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49:00
價值本來就影響很大,怎麼會有人一直覺得價值無所謂你在路上撿廢棄寶特瓶拿去賣,跟你在路上撿機車拿去賣你覺得在法律上的判定會一樣?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28 13:50:00
他會說你雙重標準。最好有人會用17500買保特瓶www
作者: Fireya (☆*"`'*-.,)   2017-05-28 13:50:00
不會被關 侵占遺失物 大概罰金5000 她兒子贓物罪比較重
作者: rrayallen (無暱稱之人)   2017-05-28 13:51:00
再回某a如果今天他是拿去當舊手機回收賣錢 一枝一百有可能不會有問題 但今天結果而言 是明知是遺失物而拿去變賣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7-05-28 13:55:00
拿去當舊手機賣,至少他可以辯稱他認為這是回收物拿去賣17500,根本沒有辯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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