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媒體報導立委王定宇轉述,作家林奕含2014年曾經在未婚夫陪
同下,前往一個「救援婦女的基金會」尋求法律協助卻碰了軟釘子一事,外界認為王定宇
所提的名稱,是否為為婦女救援基金會。
對此,婦女救援基金會回應,經查證後,2014年基金會法律諮詢求助檔案並無相關資料,
婦援會希望相關人士發表言論時,提供大眾正確的求助資訊,
並以更謹慎的態度傳達訊息。
婦女救援基金會並提醒,當遭遇性別暴力時,第一時間保全證據極為重要,應盡速至醫院
驗傷採證,報警或撥打113婦幼專線求助,透過警政與社福系統將可獲得許多必要的服務
與協助。以婦援會為例,若當事人對正式求助管道有疑慮,尚不考慮接受社工協助,我們
亦會提供相關心理諮詢商單位的資訊,讓被害人自行就診或接受諮商,以舒緩受暴後帶來
的創傷反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8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