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之銘言:
: 原先例子有點偏誤,在此更正
: 假設今天周董在寫一首歌,叫做七里香,在台灣賣的超好
: 然後外國某個歌手看到,就直接把整首歌抓過來重填詞
: 改名叫做秋刀魚,然後說是自己的"創作"發表出來,這樣算不算抄襲?
: 後來那個歌手因為某個事情爆紅了,周董就出來跟大家說他這個人以前有抄襲前科
: 這歌手抄他的歌,還沒先問過他
: 外國歌手卻反咬周董,是周董抄他的秋刀魚改成七里香
: 結果鄉民居然說
: 歌給不同人唱感覺當然有差啊,那個外國歌手有改詞欸
: 而且周董唱的是周董的味道啊,外國人唱就是外國的味道
: 那只是演繹方法不一樣,怎麼能算抄襲?周董眼紅喇!!!
: 現在狀況大概就是這樣,若有不足或錯誤歡迎指正
常看Penn & Teller: Fool Us這個節目,就知道,幾乎所有戲法都逃不過老前輩的法眼,
少數能騙過他們眼睛的,才能過關獲獎。也就是說,大部分魔術師都會運用前人發明的
戲法,加入自己的元素,變成自己的演出,如果要細究裡面到底用了多少前人用過的戲
法,是沒甚麼意義的,重點是你要能演出一場有個人特色的,觸動人心的魔術秀。
查了一下版權法,發現魔術表演不屬於版權保護的範圍,有魔術師打贏版權官司是因為
對方模仿了他魔術裡面的戲劇演出,所以除非整場copy,不然運用別人戲法是合法的行
為!
也就是說,歌曲是有版權的,魔術戲法目前是沒有版權的,只有人模仿到魔術裡面的戲劇
表演,才被以戲劇做品得版權保護他。所以,拿有版權的歌曲跟魔術戲法來類比,並不恰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