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西嶼漁船用電拖網捕魚 王聯芳等4漁民被判

作者: purue (purue)   2017-05-28 21:19:02
1.媒體來源:
※ 澎湖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西嶼漁船用電拖網捕魚 王聯芳等4漁民被判刑 「昇聯德號」漁船使用通電的拖網捕魚 船長王聯芳判刑1年 3船員都判7月 均獲緩刑
3.完整新聞內文:
※ 澎湖漁民違法電魚的情況,不僅仍然普遍,而且手法惡劣。澎湖西嶼鄉漁船「昇聯德號」
,去年10月被查獲使用通電的拖網,在目斗嶼西北方海域捕魚。案經檢察官帶同第八海巡
隊人員查獲,澎湖地方法院上週審結宣判,將船長王聯芳、2名大陸籍船員、1名印尼籍船
員分別判處徒刑,並諭知緩刑。
法院判決,船長王聯芳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2年內,向公庫支付
25萬元。張志聰、經建伍、WIRYANTO等3人,均處有期徒刑7月,均緩刑3年。
據了解,澎湖的拖網漁船漁民、潛水漁民,從前年開始,多次到縣府、議會陳情,指責漁
業署公告限制CT4以上的拖網漁船,不得在12浬內拖網捕魚。而潛水漁民則抗議漁業署公
告禁止使用潛水器材下海採捕的作法,是不讓漁民吃飯。
漁民在陳情中,都異口同聲表示,他們不會毒電炸魚,也希望檢警全力抓違法毒電炸魚的
行為。不過,澎湖毒電炸魚的事,仍然存在。通常,檢警查獲的電魚行為,大多是潛水漁
民持電槍下海,小規模的針對特定魚類電魚。
本月20日23時許,檢警查緝小組在西嶼鄉池西漁港碼頭,查獲盧姓漁民等3人,駕駛自用
遊艇出海,以潛水器下海用電槍非法電魚約83.5公斤,就是最近的案例。
但是,去年10月查獲的王聯芳等4人電魚的案件,他們使用的不是電槍,而是通電拖網。
雖然王聯芳等人使用的電魚方式,更為惡劣,對海洋生態的破壞更大,但法官仍體諒漁民
們討海的境遇,從輕處刑,並諭知緩刑,讓他們免於坐牢的痛苦。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王聯芳等4人以電擊方式捕魚,違反漁業法第48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
,應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論處。這一罰則相當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法官認為,他們4人的犯行,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有可憫恕之處,縱使宣告
法定最低刑度1年以上有期徒刑,猶嫌過重,乃爰引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被告王聯芳等4人為圖一己之私利,恣意電捕魚類,嚴重破壞海洋生
態,並危害賴海維生之漁民生計,足以斷送漁民永續發展之經濟命脈,且所捕獲的魚類,
重量達2百多公斤,數量不少,侵害程度不小。
但顧念被告等人犯後坦誠犯行,而王聯芳國中畢業,WIRYANTO、張志聰國小肄業、經建伍
不識字等的情狀,分別量處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判決中指出,王聯芳是澎湖籍CT4-3022「昇聯德號」漁船的所有人兼船長,僱用大陸漁工
張志聰、經建伍及印尼漁工WIRYANTO擔任船員。去年10月21日上午10時許,王聯芳駕船搭
載這幾個船員,由西嶼鄉赤馬漁港報關出海。
在漁船進入目斗嶼西北方約13海浬處海域後,王聯芳等人共同將電纜套置在漁網底部,電
纜則連接至漁船發電機。安置好後,王聯芳等人把漁網放入海底拖網,以電擊的方式,非
法捕捉水產動物。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據報,於10月23日上午9時28分,帶同第八海巡隊人員搭乘海巡艇,前
往現場查獲,扣得王聯芳所有的330公尺長電纜線一條、他們所捕獲的219.4公斤水產動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penghutimes.com/modules/phnews/index.php?nsn=18826
5.備註:
※ 王聯芳等人共同將電纜套置在漁網底部,電纜則連接至漁船發電機。安置好後,王聯芳等
人把漁網放入海底拖網,以電擊的方式,非法捕捉水產動物。
作者: Zuleta   2016-05-28 21:19:00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05-28 21:19:00
真輕 幹你娘台灣司法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6-05-28 21:19:00
直接槍斃下輩子在來啊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7-05-28 21:20:00
白馬迷不意外
作者: nitvx (nitvx)   2017-05-28 21:20:00
海鮮文化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5-28 21:20:00
國小肄業這樣減刑???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7-05-28 21:21:00
緩刑阿?~那就再多電幾下~爽爽撈
作者: a103232 (Lu涼涼)   2017-05-28 21:21:00
先關五年好嗎
作者: ILoveKMT   2017-05-28 21:21:00
台灣漁民 水準一直都很爛 好嗎 ?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28 21:21:00
學歷高減輕其刑,學歷低也減輕其刑,法官想減就減囉~~
作者: poi4158 (Riise)   2017-05-28 21:22:00
之前雲林魚市場賣魚看到一堆小鯊魚 台灣人什麼時候可以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5-28 21:22:00
不識字都可以減刑QQ早知道不讀書了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8 21:22:00
拖網還加電... 可以把他們丟進去包起來電個五秒嗎??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5-28 21:22:00
什麼叫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 同情明明就是主觀
作者: QBey (Q貝)   2017-05-28 21:23:00
應該以牙還牙 用電拖網電到又香又脆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5-28 21:23:00
雲林之前還有新聞說有在吃海豚 噁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5-28 21:23:00
作者: tin123210 (tineye)   2017-05-28 21:24:00
拖底跟電都不行,你他媽的兩個一起來是怎樣阿?
作者: jiunyee (點點)   2017-05-28 21:26:00
貪得無厭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28 21:28:00
都會用電拖網這種對生態危害極大的捕魚方法了,是有什麼好同情的?法官究竟有沒有為後代保護生態的概念啊?
作者: Kamelie (Shiba Inu)   2017-05-28 21:30:00
噓濫捕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28 21:30:00
難怪澎湖的馬糞海膽現在快沒了~~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7-05-28 21:31:00
緩刑根本ㄏㄏ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8 21:31:00
幹你媽還緩刑? 同情心用對地方好嗎!?他媽的 電魚+拖網 根本趕盡殺絕 還值得同情!?
作者: li04 (li04)   2017-05-28 21:35:00
法官判了澎湖海域所有海鮮死刑了
作者: phyllia (達叔)   2017-05-28 21:40:00
如智力水準止於小學,絕對無法操作電拖網漁船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5-28 21:41:00
法官就是濫情 電了200多公斤 因為國小學歷就能減刑?阿是不是改天殺人也可以用國小學歷減刑?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7-05-28 21:41:00
幹!恐龍法官,緩刑個屁!法官投胎當魚好了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5-28 21:43:00
快笑死 罰25萬也不痛不癢 難怪台灣保育先殺再說
作者: abasqoo (德莫尼克)   2017-05-28 21:46:00
垃圾
作者: douxid   2017-05-28 21:49:00
抓不到魚就改當海盜了
作者: jengjye (建)   2017-05-28 21:51:00
之前還有個澎湖人自己說偷抓的才是內行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7-05-28 21:56:00
緩刑?????
作者: Argyris (自宅警備員 Lv.1)   2017-05-28 21:59:00
這個怎不判電刑,用他們電魚的設備,電10秒,以後一定沒人敢電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5-28 22:00:00
澎湖人還會護短 幹嘛判緩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