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4750 (CY)》之銘言:
: 【獨家】賠償制度不合理 警大、警專招生新增「免賠門檻」
: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yb22azyj
: 2017年05月28日11:31 黃信維/台北報導
: 警大、警專生過去規定,若在畢業後3年內未通過特考,不但暫不能當警察,更恐賠償百
: 萬元教育訓練費!不過,在立委質詢、監察院要求改善後,警大、警專在今年的招生簡章
: 中,新增免予賠償公費規定,畢業後連續參加3次任用考試,且3次總成績距離錄取標準在
: 30%以內者或畢業三年內因傷病、痼疾不能通過特考,持有公立醫院證明者,將免予賠償
: 。
: 依招生簡章中顯示,免賠標準條件的30%設置,是以2010年雙軌分流後的三等考試行政警
: 察人員類科平均錄取標準72.46分計算,30%以內為50.72分,且須連續3次均達標準,始符
: 合申請免賠條件。資料說明,雙軌分流後的6年考試狀況,行政類別應考人數均占所有應
: 考人數近5成,且行政類別錄取人數亦佔所有類別錄取人數的2成,其所面臨挑戰最為嚴峻
: ,故以其為計算標準。
: 綠委莊瑞雄受訪時指出,大學畢業生考上警察特考,受訓一半不當警察不需賠錢,但警專
: 、警大專職公費畢業生,沒考上特考卻要賠錢,制度不公。莊瑞雄強調,像是他過去選區
: 有一名警大畢業生,但因血癌無法在三年內通過考試,導致須賠償費用,新的規定是好的
: 方向,「是回應人民期待」。
: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指出,警專、警大生不該是被逼著當警察,可能有些人唸完書後不想
: 當,或是想當但一直都考不過,還要學生賠錢並不合理,所以研擬新的免賠規定值得肯定
: 。但徐永明指出,應有更完善的退場機制,讓真的不適應的人能夠有再重新規劃生涯的機
: 會,這是未來警專、警大要再思考的方向。
: http://tinyurl.com/y86owcfu
: 警大、警專修改賠償規定。資料照片
說實在的這制度有夠怪
都已經考上警大 警專 公費讀書訓練
畢業就直接去當警察就好啦~
幹嘛考第二次?
然後又弄得考不過賠錢又有的沒的...
不就整個莫名其妙嗎?
會考試就是好警察?
那直接找最會考試的來當總統就好啦~
台灣就是被考試制度弄得問題一堆...
不然真的要考就考簡單一點
Q1: 12*12=?(33%)
Q2: 現任總統是誰?(33%)
Q3: 1+2+3+4+5=?(34%)
考題直接改這樣 不就什麼問題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