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不要脫褲子放屁好嗎?
依照現行法律,同性戀本來就可以領養小孩
所以不要講你反對不反對的問題
因為你反對的是,法律本來就允許的事
而反對的人,用的理由是因為
同性戀的小孩會被霸凌
因為社會還是有人對同性戀岐視
可是現行法律本來就可讓同性戀領養小孩
所以這問題不管是否真的存在
法律已經是現在進行式了,那還有同不同意的討論空間?
所以討論這個跟本是假議題
而現在同性戀要爭取的是,同性戀可以領養小孩
但領養制度相關的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
所以被領養的小孩,就沒有辨法獲得
領養的同性雙親的相關權益
如果領養小孩的雙親是異性戀
他就有一個媽媽一個爸爸
但被領養的小孩雙親是同性戀
他只能有一個爸爸,另一個法律上自動消失
好了吧,反對同性戀領養小孩的原因
是害怕同性戀的小孩被霸凌
但我們現行法律,用不承認同性婚姻的理由
剝奪小孩在法律的的權利
明擺用法律,在霸凌同性戀的小孩
那些反對同性戀領養小孩的人
你有資格跟他們講霸凌嗎?
你在用異性戀的法律在霸凌同性戀
大家都不想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