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bama (skyblue)》之銘言:
: 小弟對於中國的憲有點不了解
: 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憲法 第三十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那為何只要一提到,中共問題,評論最高嶺導人
: 為何這樣在中國會犯罪啊?
這個問題首先要這麼理解
憲法規定的=政府應該做到的
但是政府沒做到時候怎麼辦呢?
因為沒有選舉 所以沒做到也沒事
就這麼簡單
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共產黨的最大的黨營事業
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位階還低於共產黨黨章
望週知
: 不就是法律凌駕了憲法?!那幹麻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存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