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推你用詞正確
的確是「權力」不是「權利」
甲甲嘴臉一向都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原本就有的東西
就故意假裝自己很弱勢
雞雞歪歪要特權
先不論什麼人權
甲甲這族群本身就是社會犯罪高危險群
看看他們在自己板上大肆討論
非法管制藥物使用
和未成年者肛交
要領養可以
先做身家+愛滋+藥物史+精神狀況調查
(不是自己提出 是被調查 結果才公正)
通通沒問題才能申請領養
甲甲有人權
被領養的小孩更有人權
自己行的正
也不用怕別人查
通過調查的領養
也更有公信力
只怕到時新聞出來
通過率只有不到10%
10甲9愛滋
9愛滋裡面又有5吸毒
就再也賴不掉囉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目前同性婚姻 在台灣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 甲甲也可以擁有結婚的權力
: 我不是同志 我自己對婚姻的看法是既然結婚了就是要組織一個家庭 就會開始計劃要
生
: 小孩
: 可是甲甲並沒有生育能力 如果想要小孩就只能靠領養
: 所以未來甲甲下一步要爭取的權力是同性伴侶也能領養小孩嗎?
: 會有多少反甲的出來抗議 ? 又會衍生多少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