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修民法後異性婚將被邊緣化同婚成優勢文化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9 17:09:57
卦點
獨派大學者台大法律教授陳志龍表示異性婚將被邊緣化,
狂推去性別化 共同收養 捐血 同志性教育肛交 廢通姦 毒品除罪及兒少性無罪廢227,國
外愛滋高危險群入籍,很清楚的是某族群就是要顛覆傳統的性別婚姻制度
提升同性婚的優越地位成為勢文化,卻是對於異性婚予以向下沉淪(即將現有的異性婚予
以「次位化」、「歧視」)。
聯結
https://goo.gl/qj9NJp
內文
現代的同性戀和古代的同性戀之「因與果」有很大的不同。
現代的「同性戀」(乃至「同性婚」)首先是左派的理論產物,然後是渲染並推銷這個理論
變成運動。現代人由於思想的懶惰,因此海有逐臭之夫。
今日台灣的真正可怕的危機不在統獨、藍綠的對立,而是左右的衝突,左派是藉著鼓吹自
由和人權,目的卻在摧毀人性的尊嚴、破壞幾千年來傳統家庭的價值,台灣人還沒發覺嗎

必須剷除民進黨中的左派勢力,壓制台灣左派的擴張,台灣或許還有救,不然台灣就會繼
續沉淪到無底坑了。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06029
異性婚被邊緣化
陳志龍
其實,對於異性婚、同性婚,背後尚且隱藏「階級意識形態」的問題,造成台灣的不安定
,與隨時隨地會爆發的戰爭。
二極對立的敵對現象:台灣這回製造挺同、反同的「二極對立」,並且要顛覆既有的民法
用語,其後隱藏有「意識形態」的問題。其實,不應該用「挺同婚」、「反同婚」,這種
戰鬥的用語。(按:因為異性婚的支持問題,就被邊緣化!?)
更不應該說,大法官會議解釋是「挺同婚」勝利,「反同婚」敗北,這些都是「被操作下
」的台灣民粹,與盲點、迷失、迷思。
分析類型,才能恢復和諧!有關異性婚、同性婚的問題,可以區分為四大類型,才是正確
:一、異性婚(但不反同性婚)。二、同性婚(但不反異性婚)。三、異性婚(但反同性
婚),異性婚優越。四、同性婚(但反異性婚),同性婚優越。如果是這樣子的四類,其
實,挺同婚,不代表就是反異性婚。但因「異性婚」被邊緣化,造成盲點。
但現在有意操作的結果,就是成為「挺同婚」,要變成「同婚」是類似天使;「異婚」反
而有幾分是類似邪魔。所以,更可以義正詞嚴地要顛覆民法異性婚的規定,要順理成章地
翻轉到以同婚為主體的新價值觀。所以,男女、父母的名詞都要去除,要翻轉大改變(並
且責罵考考、妣妣的邱太三部長用語不當)。也就是,在戰鬥氣氛下,開啟以「同婚」紀
元年的新定義。換言之,新紀元年的名詞,可能就要顛覆以前的思維,這也是這次操作二
極戰鬥的目的!
問題核心:民法只列舉一男一女的結婚,並沒有限制同性婚。對此,也就是採取「異性婚
」外,對於「同性婚」的增補就可以。這是兼容並蓄的解決法,根本就沒有必要改變為「
同性婚」才是正統意識形態,而「異性婚」是不正統。所以,要重新規定民法,要改變以
「同婚新紀元」的新名詞,取代原來的名詞?
惟因進入「二極對立」模式思考,製造人民的分立,實為不智之舉,因其忽略了異性婚與
同性婚,實際上是可以兼容並蓄。
職是,就要將「異性婚」的用語(男女、父母、爸媽)全部改變,這種同性婚中的少數戰
鬥派,想利用這次的辯證操作,提升同性婚的優越地位,卻是對於異性婚予以向下沉淪的
陰謀暗算(即將現有的異性婚予以「次位化」、「歧視」)。
請仔細想想,寬容的人,不論是異性婚(但不反同性婚)、同性婚(但不反異性婚),他
們的存在位置,竟然不見了。在挺同、反同二分操作下的戰鬥模式,其欲達成的目的,又
是什麼?
異性戀與同性戀,本來就可以處於彼此尊重,現在竟然只是彼此敵對?為什麼異性婚就要
被改原本存在的社會角色(男女、爸媽、父母)。除非認為這個社會是同性戀的優越,異
性戀該被次位化。因「次位化」異性婚的態度,引發諸多改變既有的法律用語,更會引發
不必要的對立與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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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7-05-29 17:10:00
同婚讓異性戀結不了婚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7-05-29 17:10:00
...?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29 17:10:00
又在恐同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7-05-29 17:11:00
看完這篇難怪恐同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29 17:11:00
所以就說修專法啊 民法本來就是性向正常在用的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05-29 17:12:00
...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7-05-29 17:12:00
異性戀要被當異類了
作者: ssaprevo   2017-05-29 17:12:00
反同的邏輯比文組還爛 真的很可憐
作者: pressurepot (壓力鍋)   2017-05-29 17:13:00
這麼多年來毫無長進的萌萌邏輯
作者: EggAcme (Egg)   2017-05-29 17:14:00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5-29 17:15:00
萌萌不要代表異性戀了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7-05-29 17:15:00
請引用文章出處,別偷人文章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7-05-29 17:16:00
覺得挺同婚=反異性婚的只有恐同那群智障吧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7-05-29 17:17:00
引戰?
作者: torukumato (ダメ星のダメ人間)   2017-05-29 17:17:00
哈哈 淦 這論點有夠北七 www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5-29 17:18:00
乾 反同這種邏輯難怪隊友都跑光....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5-29 17:20:00
我第一次推法律人沒想到有法律人願意公開站出來反同婚之不智我估計這個問題會持續對立 畢竟是破壞千年婚姻制度憲法並沒有阻止誰不能結婚 你不符合婚姻要件怎麼結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7-05-29 17:22:00
我反而想噓排版...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17-05-29 17:22:00
這不是之前被推到爆的晨志龍ㄇ ㄏㄏ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5-29 17:22:00
這個問題只有真的痛到自己的家人跟家庭 很多人才會覺悟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5-29 17:23:00
很多人抱持著 這個很好啊 我不想管他人 (我媽就是如此)因為一項就是事不關己 漠不關心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17-05-29 17:23:00
就跟淋浴熊被版上說是KMT一樣 八卦ㄏㄏ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7-05-29 17:25:00
同性戀議題真的是照妖鏡啊...講一大篇又如何?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7-05-29 17:25:00
j寫殺毀~
作者: vuvuvuyu (翔)   2017-05-29 17:29:00
這到底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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