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enwu (山田妖精的下僕)》之銘言:
你不認為欺騙感情是不對的嗎?
作者: paleomort 2017-05-29 20:54:00
時間太多。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7-05-29 20:55:00你也是藉由小說來作個人的判讀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5-29 20:56:00
別理他們了,你只會被噓而已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29 20:56:00有些不是難舉證,是法律認為不嚴重,然後懶得管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29 20:57:00像假包養其實是騙砲,照說很多要證據是有的,但法律不想管
算了,鬧鬧陳興也好,反正騙愛情也很垃圾就讓媒體鬧鬧他也好
作者:
Aliensoul (å…«å¦é§ç‰ˆå¤–星人)
2017-05-29 20:58:00以後法律改成18以下女性禁止性交 鄉民就高興了吧
年齡再怎麼提高 處男74幹不到就是幹不到 改80也一樣
你看過小說了沒 人家心路歷程如此艱辛 你怎麼可以不支持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29 21:03:00美國有管未成年的學生和老師戀愛啊,台灣法律懶得管而已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03:00有誰說過欺騙感情沒有不對? 只是罪不致死 沒那麼嚴重
作者:
wtf426 (Ayn)
2017-05-29 21:03:00邪惡嫉妒只能拿這句否定這篇文?程度差別立見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5-29 21:03:00未成年?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04:00你舉的例子根本爛死了 只有蠢到不行的男生才會做那樣的事但是我也同意你說小三沒什麼值得同情的 如果同情小三 那麼便是在損害以性忠貞為基礎的家庭價值
作者:
Aliensoul (å…«å¦é§ç‰ˆå¤–星人)
2017-05-29 21:06:0016以上的女生 你禁止她跟老師打炮 她還會喊她有性自主權想被幹就被幹,你不能管呢~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06:00我也非常同意歧視老少配是不對的 現在歧視同性戀都不對了有些人歧視老少配倒是毫不避諱 一點也不引以為恥
作者: kevin292 (小范) 2017-05-29 21:07:00
噓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9 21:08:00啥?小杯的文章認為當小三是錯的呀,但她又不是出來討拍她是想阻止陳星繼續他的惡行,是要讓陳星付出應有代價呀
林女和陳男兩邊都有問題 但原文就是刻意導向推給女方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10:00現在的風向是陳星罪該萬死 林奕含是小三 不過給她正名罷大致上我覺得原PO很中肯 只是這事牽涉到小說、林奕含和自殺 74團的道德標準才會轉彎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11:00
作者:
GTXTitanZ (GTXTitanZ)
2017-05-29 21:12:00又沒有要法律介入 道德上譴責陳林的婚外情不行嗎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12:00
anti-74團的是否看漏了甚麼?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14:00那個連結是在講小說內容 不是自己的經歷 可不不要混淆嗎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5-29 21:14:00沒看漏 她也有說過 這是個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有沒有愛上誰知道呢 基本上林有些講法很矛盾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16:0074團只會把小說和網誌、訪談的東西超譯成確有強暴情事卻沒想過自己的翻譯有沒有問題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29 21:18:00拿小說辦案超蠢的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5-29 21:18:00超譯就算了 還會選擇性無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23:00推愛情如同投資有風險 本來就該先了解風險 並且去承擔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9 21:24:00姑且不論小杯是不是林奕含,看小杯的文只看到小三兩個字我想林奕含是不需要你的同情啦~,那她那篇被一堆人扣著純愛兩個字說嘴的文章中「如果妳知道還有好多小女孩被汙染,過去,未來,或是妳讀到這一行的此刻,妳還會談原諒嗎?」她所想的可不僅僅是自己~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27:00那篇小三討拍文的主旨是要號招其他受害者出面結果呢? 那來的其他受害者? 顯然他根本沒有找到其他人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28:00
"要"作者"我 要思琪說出..." 所以你們是說一個原本家庭和樂 一切美好的jk只是因為單純腦補可以對那兩個字畏懼 痛苦如此?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9 21:29:00然後你這篇文章呢?回應欺騙感情這種事,卻拿法律無罪來辯護,還拿投資當比喻?但風險只是自理的話,為何內線交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30:00他寫那本書的時候已經不是JK了 而且寫社會悲劇小說的作者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9 21:30:00易會有罪?顯然欺騙感情只是難以成罪而已,豈無對錯之分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30:00
我也沒否認有愛上啊 但是愛上了不代表可以硬上 你們該不會以為婚姻中沒有性侵罪章的適用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31:00硬上的證據哩? 不僅沒有證據 甚至沒有人指控耶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31:00
其他她的fb上的陳述呢?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9 21:32:00我又沒有跟你講強姦~,我是講感情這種事是可以評斷對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32:00FB上那來的強姦? 如果你是說那篇似乎是林的朋友的轉述也要查證才知道 誰知道那個人是誰 是不是瞎掰的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33:00
舉啦 不過看來似乎被你們排除了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9 21:33:00那個某S就算被姦了都要你當成男朋友再幹你啦 跟他廢話幹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9 21:34:00
無所謂 大概又是平行線吧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9 21:34:00麻 有興趣自己去爬文沒這議題還不知道一堆妖孽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9 21:35:00a大的那個連結 明明就是在說在她所謂的父權體制下 要去控訴強暴 不管是她或思琪 都是很難的事 這裡的"她"是假設性意思因為很明顯的 思琪不是真實人物 她是假設 思琪若是真實人物 在父權體制下很難去做控訴
作者: etiennechiu (etienne) 2017-05-29 21:40:00
男渣不代表女的就不犯賤,是兩碼子事很多理盲人搞不清楚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9 21:46:00小杯那篇文章中,依其說法,可是老師以想玩玩打炮的心態不斷持續誘騙單純的學生,還不只一人還有施虐等情事。除非你不相信內容,否則對錯的比例相差顯然極大,你摸著良心想一想,你的例子是這種情況嗎?還講啥不同情.....還無中生有冒出「最後怪鄉民不支持你當小三」小杯文哪來這段?她可是想讓惡人付出代價,你虛造言詞還假裝很理性